屯留县麟绛镇南高店村与县城相连,国道390线路旁,潞安集团余吾煤业南风井所在地,是中纪委2015年要求重点查处的“资源村”和“重点村”,同时也为李春红的贪腐提供了便利,成为催生其贪腐的温床。李利用不正当手段,于2002-2011年非法窃取了高店村支两委大权,在任10年期间,无视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法规,肆意违法乱纪,大搞以权谋私,侵吞国家集体巨额资金,依靠贪污腐败成为远近闻名的“千万富翁”。
2002年春,李上任伊始,中石油某公司通过李非法占用309国道旁高店村基本保护农田50余亩,建设四通加油站,李将大部分征地补偿费据为己有,并从中参股分红。当年秋天,高店村路旁田间的几百方杨树,也被其非法砍伐变卖,多卖树款被李贪污私分。
2003年-2006年,高店修建村南进村道路,李弄虚作假,从中谋取私利。并且未经国土部门审批,在309国道旁非法占用耕地农田,为王旭东、路建岗、红岩等户私自划批宅基地建房,从中收受勒索钱财,还以他人的名字为自己建房,用以出租敛财。
2002年春,李上任伊始,中石油某公司通过李非法占用309国道旁高店村基本保护农田50余亩,建设四通加油站,李将大部分征地补偿费据为己有,并从中参股分红。当年秋天,高店村路旁田间的几百方杨树,也被其非法砍伐变卖,多卖树款被李贪污私分。
2003年-2006年,高店修建村南进村道路,李弄虚作假,从中谋取私利。并且未经国土部门审批,在309国道旁非法占用耕地农田,为王旭东、路建岗、红岩等户私自划批宅基地建房,从中收受勒索钱财,还以他人的名字为自己建房,用以出租敛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