熙宁二年(1069年),范仲淹的儿子,范纯仁上书弹劾王安石“掊克财利”,被贬斥出京城,任河中知府。有一天晚上知府衙门录事参军宋詹年,在家里宴请朋友吃完饭后,睡梦里突然暴病身亡。范纯仁听到这不幸的消息,连忙派安排儿子去宋家吊唁。儿子从宋家吊唁回来告诉范纯仁,到宋府的时候官府仵作正在验尸,宋詹年的遗体口鼻都有血迹,怀疑是被人谋杀。
范纯仁听了儿子的报告,回到衙门后立即安排捕快暗中进行调查。很快范纯仁就得到报告,宋詹年的小妾和知府衙门一个小吏有私情,有谋杀宋詹年的动机和机会。于是范纯仁派人将二人抓进知府衙门,同时安排仵作开棺验尸。经检验宋詹年遗体九窍流血、浑身发黑,检验结果证明是被毒死的,当天晚上宋詹年的身边只有小妾在,有机会下毒。在证据面前,小妾只好招供是自己毒死宋詹年,并说毒药是在吃饭的时候放在甲鱼肉里的。主审官员见人犯已经招供,觉得可以结案上报了,于是把审理结果上报到知府范纯仁这里。
范纯仁看了下毒的供词觉得非常蹊跷,就问主审官员:“问清楚甲鱼是第几道菜没有,是不是最后一道菜?这么烈性的毒药吃下能没有反应,还能坚持到吃完饭?肯定还有隐情。”经过再三审讯最后才搞清楚,那天吃完饭后宋詹年喝多了酒,送走朋友后回到内室,小妾在解酒的茶水里面放了毒药,宋詹年喝下后立即毒性发作,马上一命呜呼。
上次招供的时候,小吏故意教小妾说是在甲鱼里放的毒药,是为了此案上报刑部复核时能翻案,埋下伏笔。宋詹年根本不吃甲鱼肉的,而且甲鱼后面还有好几道菜,这是熟悉大宋律法的小吏,为保性命使的一个诡计,但是被心思慎密的范纯仁看出破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