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宝驿原交房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交房,随后推迟至2018年12月31日,现又推迟到2019年5月31目前依然无法交房,且违约金为万分之0.1,业主代表三番五次找开发商沟通,中间通过信访局办事处协商开发商与5.31日交房,如若不能交房5.31至6.30之间违约金按万分之1,6.30以后再延期违约金为万分之2,2019年5.31日之前所有违约金均按照万分之0.1赔偿,开发商同意,办事处同意,可是开发商迟迟不签字盖章,当着政府的面耍赖,我们业主不是为了要违约金,我们要房子,今天业主集体售楼部要说法,结果被打,现在买房子成了这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