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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跟我三叔跑去七星鲁王宫那年我二十六岁,无知无觉地一脚踩进了那个巨大的圈套中。这之后有几年我常常在想,如果当初我直接喊来王盟把大金牙赶出门,事情会不会有一个更好的结局。当然这种假设也无从谈起,后来渐渐接触到某种核心后我才意识到,这个圈套巨大到避无可避,也即是说,我与闷油瓶和胖子的相遇是命中注定。
命中注定,这四个字在我送走闷油瓶后的十年里整夜整夜地在我脑海中回荡,出现的频率仅次于“无能为力”——在及其挫败之时,比如西藏摔下悬崖那次,后者也会抢到前面去。循环往复,无止无息。
十二年后我坐在福建山区一个名叫雨村的小村庄的院门口,摇着蒲扇安享晚年。这里什么都好,就是太潮,即使是我这样杭州长大的南方人也实在有点受不了,年纪大了嘛,得服老,免得以后关节炎发作起来太不好看。坐我旁边的闷油瓶当然不会有这种苦恼,张大爷对雨村的宁静小生活很是满意,每天活动排得满满当当,上山摘摘菜,打打猎,我也不好意思提醒他村里的野生动植物保护法。
其实我一直都很好奇出身东北的张大爷是怎么适应雨村的气候的,反正退休了,胖子也不在,每天我都闲得要死,天天坐在门槛上想东想西。隔壁勤快的大婶很是看不惯我这副懒散的样子,我就跟她讲我四十啦,毕生心愿已了。她说小伙子年纪轻轻骗谁呢。我就撩起袖子给她展示手臂上的伤疤。她很不屑地撇嘴,说你们城里人就是金贵,这点小伤算个什么,又说就算四十也正当壮年。
勤快的大婶走了以后我越想越觉得不是味儿,翻来覆去盯着我的疤看了一下午。大多数还是比较能看的,最初几道干干脆脆割出来的伤口颜色已经变淡了很多,怪不得大婶嫌弃我矫情。但有两道没控制住力道,留下来像歪歪扭扭的蚯蚓爬在身上,我自己都嫌丑。当初再深的伤口、再大的痛楚十年下来连我自己的身体都在慢慢忘却,哪能要求不知情的旁人体会。
从小我就怕疼得要死,十年间是另一码事,放到现在也不知道还有没有自残的勇气,我自认是没有的,所以有些事何必继续自己折磨?
我深觉自己想得透彻,大彻大悟了,只是尚需一些时间放下。于是很是满意地放下袖子,继续思考闷油瓶的环境适应问题。
一般在家我都穿长袖,闷油瓶又不可能喜欢我手臂上那几道疤,除非他有什么特殊的癖好,据我所知是没有的,但其实如果真的有我也不可能知道。那干脆换个角度讲,我自己也懒得给他展示,像什么样子,展示我的深情还是展示我的无能?哪个我都不愿承认,索性遮起来得了,眼不见心不烦。十多年过去了,看来我半点没有长进,这个问题我依旧选择回避。
在雨村的日子过得其实很惬意,我和大婶讲的都是大实话,她不信我也没法。
天色渐晚,透过薄薄的雾气,西沉的太阳余晖很是柔和,甚至有点杭州西湖边雨后的意思。闷油瓶一般这个时候就会回来,从山上或是村头,拎着当天的晚餐。然后我们就打个招呼,他进屋做饭,我偶尔打打下手,接着是一顿挺安静的晚餐。据我观察,闷油瓶从青铜门回来之后话明显多了一些,我很怀疑是十年里他一个人闷着太久了,所以有了些交流的欲望,这是好事,我当然引着他多说。再之后我洗碗收拾厨房,轮流洗澡,各回各屋,平静的一天结束。
张大爷喜欢这样的生活,我,吴大爷,也当然满意。
(二)
张起灵二十六岁时在哪里做些什么我不知道,他自己都不可能记得,但我知道他来自东北,并且至少从小到大很长一段时间生长在那边,这就足够了。我得出闷油瓶是东北人的结论时有些惊讶,他普通话说得很好,比我还好,胖子总说我一开口就是南方小老板,再十年也装不成我三叔样。
现在和他一起住了三个多月,我越来越接受东北老张的人设了,只是依然想不明白他一只雪狍子怎么会乐意陪我呆在雨村。
我一度怀疑他是出于感激,毕竟不谦虚地讲,是我把他从大门里搞出来的,而雨村又是我一拍脑门点定的地儿,闷油瓶是个很有家教讲礼貌的好青年,于是出于对恩人的感激,甘于奉献地委屈自己呆在这里。
想明白这条之后我很是过意不去,吃晚饭的时候给他夹了根他自己打来自己烧制的山鸡腿,说,小哥你不用这么客气,这么些天陪我呆在这真是委屈你了。
他抬起头,有些不解地摇摇头,很慢的说:“没有什么委屈的。”
我说小哥啊十年不见你现在可太见外了,不习惯的话要直接说的呀。
闷油瓶放下筷子,黑色的眼睛直直地看着我,轻声说:“吴邪,你是想赶我走吗?”
我当时就僵在那了,这闷油瓶子长进不小,十年前就会用“带我回家”来博我同情,现在已经进阶到反呛我赶他走了,也不想想我有那个能力那个胆子吗?
我只好尴尬地笑笑,说那怎么可能,这院子是向村长买来的,现在国家可是有政策保护,小哥你要是喜欢,一直在这住到往生极乐都行,不过那时候我和胖子估计陪不了你了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