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暂行条例》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递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
杠精们,我再说一次,你可以放在代收点。你是不是给我打个电话问需不需要送到家里?代收点收东西事先要经过本人同意,这是国家规定。不能因为个人原因藐视法律吧?
我说的问题是态度,恶完我恶俺媳妇,恶完媳妇送快递的时候在恶俺妈?我现在买东西都得吃个气在收到货么??我家里天天有人,你好声好说的。我等着就可以了。我跟对象天天忙到晚上9点,我妈看孩子。我让谁拿快递,这不是胡扯么?我花钱方便你,麻烦我?凭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