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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8月试点 年内覆盖10%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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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我国将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年内覆盖10%左右的县(市)。《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办法》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正抓紧制定有关规程,将在年内出台。继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力争实现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3.9亿人的目标。
  此外,国务院日前批复同意建立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将着手制定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指导意见,并从今年起大力推进。



1楼2009-07-25 16:10回复
    此次通过的新农保方案意义重大。一是在制度上,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加快建立覆盖整个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现在的社会保障制度来看,城镇养老保险不断完善,而在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还有很大欠缺,建立新农保是一项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工程。二是对农民来讲,保障了老年农民的基本生活,意义重大。过去,农民养老主要靠家庭和土地保障。现在,家庭规模减小,家庭结构也发生变化。掌握家庭经济财产权力的人也发生了变化,过去是老人说了算,现在这个权力已不在老人手中,家庭养老弱化了。从土地保障来看,人均耕地面积在不断减少,农民从土地上得到的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降低了,务工的收入超过了务农的收入,土地保障弱化了。老人要向出去打工的子女要钱花。虽然吃不起饭的少,但无钱花的事实却存在,必须建立现代的适应市场经济的农民养老保险制度。
      目前,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非常迫切。


    3楼2009-07-25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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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现在老年人的生活状况来看,建立该项制度也是迫在眉睫。现在农村老年人口不断扩大,年轻人到城里务工,农村老龄化程度高于城市。农村老年人的生活状况令人担忧,老年人贫困问题严重。最新统计数据显示,农村低保人数有4284万人,其中60岁以上的有1234万人,占到总数的28.8%,接近1/3,比城市高15.2个百分点。如果没有新农保制度,他们将处于贫困化边缘,建立新农保制度对推动农村减贫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缩小城乡差距是目前社会发展的最大问题,在社保方面这个问题同样存在,而建立新农保制度有利于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尽管刚开始待遇不高,但会逐步提高待遇。在农村,家庭赡养纠纷是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因素之一,这项制度的建立也有利于解决纠纷,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
        从目前看,建立新农保制度,对改善农民的心理预期,促进消费,拉动内需也具有重要意义。很多农民不敢消费,一是担心养老,一是担心看病吃药。促进农村消费,必须建立新农保制度,首先让农民有钱消费,才能改善他们的心理预期,促进消费,拉动内需。


      4楼2009-07-25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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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已有近500个县 (市、区)自己进行了新农保试点,而此次国家试点的意义在于,首次明确了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的责任,即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必须到位。个人、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对应。过去的老农保,当时筹资是 “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实际操作过程中,集体没有补助能力,政府扶持政策又长期不到位,最后就剩下农民自己缴费给自己养老。没有政府的财政支持,农民参保积极性就不高。
          从制度模式看,过去的老农保只有个人账户,保障水平差异大,从几块钱到几十块、几百块钱不等。新农保是实行政府财政补助、集体补助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筹资方式,而且是由国家来启动这项制度,调动了农民参保的积极性,提高了保障水平,有利于政策制度的统一。从制度模式来看,新农保采取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模式。参保农民拿到的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个人账户由个人缴费和政府直补的一部分构成,集体补助和各级政府的补贴用于支付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结合,使农民的养老保障待遇提高。基础养老金体现公平,个人账户体现差异。其特点是支付结构发生变化。到60岁,并且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农民,领取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小头是个人账户的积累,大头是政府财政直接补贴的基础养老金。
          目前,关于农民个人缴费金额、中央财政的出资额、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在基础养老金中占有多少比例等等,这些大家关心的具体操作事项正在研究制定中。但总的原则是确定的,就是要加大政府投入,引导农民积极参保,长期缴费,多多补贴,体现新农保缴费多,养老金多的特点。


        6楼2009-07-25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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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的宣传还不够广泛深入,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对国家有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政策规定缺乏了解;二是在具体保障项目上,存在有些承诺保障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的潜在风险。针对这一问题,我们正按照省政府晋政发[2009]3号文件关于"'先保后征'的原则,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资金预存款制度。"做到"应保尽保"的要求,与财政部门一起抓紧建立和实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资金预存款制度,今后凡保障资金不到位的征地项目,不予出具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审核意见。


          7楼2009-07-25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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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需要逐步规范和完善。山西省从2007年9月18日省政府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始将新的被征地农民纳入保障范围。此项工作开展以来,不仅出台了一系列文件规定,形成了基本的政策框架体系,而且同步开展了具体业务工作。吕梁市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就很有成效。2008年该市出台了《吕梁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办法(试行)》,建立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资金预存款制度,由省政府批准的征地项目社保材料全部通过吕梁市农保中心审核,切实维护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利益,做到了"应保尽保"。截至目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累计受理和审核上报国务院批准的征地项目30个,涉及需纳入保障范围的被征地农民5.3万人,应筹集保障资金6.12亿元,其中已经落实到位3.1亿元。


            8楼2009-07-25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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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山西省已在22个县、市(区)开展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民承包的集体土地被大量征用。被征地农民无地、无业、无保障的状况已经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从2004年起,陆续下发了一系列重要文件,强调要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国土资源部门要和劳动保障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把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落实情况审查关,对没有出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不落实的,一律不予报批征地。 
                  根据山西省实际情况,省政府先后下发晋政办发 [2007]116号、晋政办发[2009]72号等文件,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作出一系列更加具体明确的政策规定。目前,11个地级市和部分县、市(区)已相继出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具体实施办法。被征地农民在按规定参加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同时,还可以参加新型农保。今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将逐步纳入新型农保体系。


              10楼2009-07-25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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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规定,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由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集中保存,经办机构应保证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严防毁损、遗失和泄密。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可向社保经办机构查询有关信息。
                  规定还为社保档案的保管期进行了规定,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10年、30年、50年、100年。
                  同时该规定附件中,对各类档案的保管期进行了规定,比如参保人员登记材料中诸如缴费单位职工和退休人员,以家庭为单位或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城镇无业居民、农村居民、个体工商户、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参保、社会保险关系变动、基本信息变更等登记手续时,填报的登记表单及相关审核材料等,设定的保管期为100年。


                11楼2009-07-30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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