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地负责人解释为:这是用的地下水,全市95%的工地都是用的这水,不可能用自来水,因为用自来水要用钱买,我们是来赚钱的,如果用自来水要几百万,那还挣啥钱啊,我们也不知道能把车整成这样,这是政府要求我们安得,这事我们不可能给你们包赔损失!
车主:施工方为了挣钱,就要无辜车主损失赔钱吗?政府让你们防尘让你们毁车了吗?不知道东西有毒把人毒死就没有责任了,你说i合法施工,我也是合法停放车,可是我没有侵害你的权益,你反而侵犯我的权益,公平吗?
已经举报到110(以来人备案) 住建局(回复“我们没有这类事的先例,请等待处理”) 环保局(我们没有检测资质,需求第三方) 民生热线(来人采访后暂无结果) 市长热线(我们对公,像单位不作为类的对公事件,不接受此类事件)
请大家集思广益,这到底该如何解决,该有什么部门去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