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徽颜色只能是金红二色★★★★★
★★我发现,新中国已经成立69周年,《国徽图案制作说明》已经公布68周年,《国徽法》已经颁布28周年,还有人在说:“国徽的颜色主要是“金红二色”与“黄红二色”两个类型。”,还有人在说:“国徽颜色要保持一致,《国徽法》须修改完善。”
★★国徽是什么颜色?这个问题可以提问,但不应该讨论。国徽是什么颜色?这个问题可以回答,但不存在争议。国徽的颜色只能是“金红二色”,这是唯一,不是之一。
★★1950年6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图案说明》:“国徽的内容为国旗、天安门、齿轮和麦稻穗,……”因为国旗“旗面为红色,……左上方缀黄色五角星五颗。”即是说,国旗是“黄红二色”,那么国徽涂色也就离不开“黄红二色”。
★★1950年9月20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办公厅公布《国徽图案制作说明》:“国徽之涂色为金红二色:麦稻、五星、天安门、齿轮为金色,圆环内之底子及垂绶为红色;红为正红(同于国旗),金为大赤金(淡色而有光泽之金)。”“金红二色”显然与“黄红二色”不同。《国徽图案制作说明》所说的“金红二色”中只有“红”同于国旗(旗面)的红,“金”为大赤金(淡色而有光泽之金),并不同于国旗(五星)的“黄”。因此,“金红二色”名正言顺成为正版(标准色)国徽。
★★“黄红二色”国徽制作依据是《国徽图案说明》,“金红二色”国徽制作依据是《国徽图案制作说明》,按照《国徽图案说明》制作的国徽,其颜色必然不同于按照《国徽图案制作说明》制作的颜色。因此,前期制作的国徽,由于制作单位只凭各自的见解为国徽涂色,就产生了“黄红二色”和“金红二色”两种颜色的国徽。两种颜色国徽的产生,也在社会上引起了争议,更有言论要求修改完善《国徽法》,以保持国徽颜色一致。
★★其实,在“金红二色”和“黄红二色”争议还没有开始之时,“黄红二色”国徽已逐步淡出,“金红二色”国徽终成主流。特别是国家规定“悬挂的国徽由国家指定的企业统一制作”后,“黄红二色”国徽彻底退出了历史舞台。因此,从严格意义来说,1950年9月20日以后,即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办公厅《国徽图案制作说明》颁布之日起,“金红二色”国徽属于正版(标准色),而“黄红二色”国徽归属错版(错色)。
★★有言论认为:“由于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办公厅公布的《制作说明》与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的《国徽图案》说法有别,国徽的颜色没有一个‘标准答案’。”还认为:“《国徽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国徽按照1950年的《国徽图案》和《制作说明》制作,无法保证国徽颜色的统一。”“可见,国徽颜色要保持一致,《国徽法》须修改完善。”
★★这些言论的持有人,出于对国徽的热爱和爱护,精神可嘉。但可能法律法规知识浅薄,导致在认识方面出现了重大偏差。
★★我国《立法法》一项基本规则是“后法优于前法”, 即所有法律法规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时,适用新的规定。那么,《国徽图案说明》公布在前(1950年6月28日),《国徽图案制作说明》公布在后(1950年9月20日),公布在前的只是“图案说明”, 公布在后的才是“制作说明”。所以,《国徽图案说明》是总纲,《国徽图案制作说明》是细分和补充,《国徽图案说明》没有说明涂色,《国徽图案制作说明》明确描述了涂色。所以,国徽的颜色只能是“金红二色”,不存在修改完善《国徽法》的说法。
★★出现两种颜色国徽,只是两份文件公布的时间差和理解的偏差。前期虽偶有色差混乱,后期确已拨乱反正。所以,“金红二色”国徽早已一统江山,“黄红二色”国徽只是历史的匆匆过客。
★★因此,国徽是“金红二色”和“黄红二色”两个类型的言论是站不住脚的,国徽的颜色只能是“金红二色”。
★★我发现,新中国已经成立69周年,《国徽图案制作说明》已经公布68周年,《国徽法》已经颁布28周年,还有人在说:“国徽的颜色主要是“金红二色”与“黄红二色”两个类型。”,还有人在说:“国徽颜色要保持一致,《国徽法》须修改完善。”
★★国徽是什么颜色?这个问题可以提问,但不应该讨论。国徽是什么颜色?这个问题可以回答,但不存在争议。国徽的颜色只能是“金红二色”,这是唯一,不是之一。
★★1950年6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图案说明》:“国徽的内容为国旗、天安门、齿轮和麦稻穗,……”因为国旗“旗面为红色,……左上方缀黄色五角星五颗。”即是说,国旗是“黄红二色”,那么国徽涂色也就离不开“黄红二色”。
★★1950年9月20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办公厅公布《国徽图案制作说明》:“国徽之涂色为金红二色:麦稻、五星、天安门、齿轮为金色,圆环内之底子及垂绶为红色;红为正红(同于国旗),金为大赤金(淡色而有光泽之金)。”“金红二色”显然与“黄红二色”不同。《国徽图案制作说明》所说的“金红二色”中只有“红”同于国旗(旗面)的红,“金”为大赤金(淡色而有光泽之金),并不同于国旗(五星)的“黄”。因此,“金红二色”名正言顺成为正版(标准色)国徽。
★★“黄红二色”国徽制作依据是《国徽图案说明》,“金红二色”国徽制作依据是《国徽图案制作说明》,按照《国徽图案说明》制作的国徽,其颜色必然不同于按照《国徽图案制作说明》制作的颜色。因此,前期制作的国徽,由于制作单位只凭各自的见解为国徽涂色,就产生了“黄红二色”和“金红二色”两种颜色的国徽。两种颜色国徽的产生,也在社会上引起了争议,更有言论要求修改完善《国徽法》,以保持国徽颜色一致。
★★其实,在“金红二色”和“黄红二色”争议还没有开始之时,“黄红二色”国徽已逐步淡出,“金红二色”国徽终成主流。特别是国家规定“悬挂的国徽由国家指定的企业统一制作”后,“黄红二色”国徽彻底退出了历史舞台。因此,从严格意义来说,1950年9月20日以后,即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办公厅《国徽图案制作说明》颁布之日起,“金红二色”国徽属于正版(标准色),而“黄红二色”国徽归属错版(错色)。
★★有言论认为:“由于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办公厅公布的《制作说明》与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的《国徽图案》说法有别,国徽的颜色没有一个‘标准答案’。”还认为:“《国徽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国徽按照1950年的《国徽图案》和《制作说明》制作,无法保证国徽颜色的统一。”“可见,国徽颜色要保持一致,《国徽法》须修改完善。”
★★这些言论的持有人,出于对国徽的热爱和爱护,精神可嘉。但可能法律法规知识浅薄,导致在认识方面出现了重大偏差。
★★我国《立法法》一项基本规则是“后法优于前法”, 即所有法律法规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时,适用新的规定。那么,《国徽图案说明》公布在前(1950年6月28日),《国徽图案制作说明》公布在后(1950年9月20日),公布在前的只是“图案说明”, 公布在后的才是“制作说明”。所以,《国徽图案说明》是总纲,《国徽图案制作说明》是细分和补充,《国徽图案说明》没有说明涂色,《国徽图案制作说明》明确描述了涂色。所以,国徽的颜色只能是“金红二色”,不存在修改完善《国徽法》的说法。
★★出现两种颜色国徽,只是两份文件公布的时间差和理解的偏差。前期虽偶有色差混乱,后期确已拨乱反正。所以,“金红二色”国徽早已一统江山,“黄红二色”国徽只是历史的匆匆过客。
★★因此,国徽是“金红二色”和“黄红二色”两个类型的言论是站不住脚的,国徽的颜色只能是“金红二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