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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车流中救下孩子却被撞亡 家人欲起诉肇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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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前花盆内的花花草草已经陆续开花了,那辆新买的摩的停放在院子里的一角,可松江中山的侯振林再也看不到这些。3月9日下午,65岁的侯振林因为在车流之中施救一名马路中间乱跑的小女孩,随后被一辆厢式货车撞倒在地。4岁的女童获救了,但是侯振林被送到医院后再也没有醒来,他救人之事被政府部门认定为见义勇为行为,但在法律上仍需承担事故的部分责任,目前围绕此事的后续工作仍未结束。
女童车流之中乱跑 摩的司机停车救人
2019年3月9日下午1时40分许,在松江中山的一条大街上,正在等活的摩的司机侯振林发现,一个4岁的小女孩出现在身旁不远处的车流中,现场情况非常危险。
侯振林没有犹豫,直接冲进路中间将女童抱起。身旁的几辆汽车看到行人出现,都停了下来,侯振林老人抱着孩子准备继续往马路对面走,刚刚越过路中间的分界线,一辆厢式货车驶来,将两人撞倒在地。
“邻居告诉我,侯振林被撞了,已经被送往医院。”侯振林的爱人说,丈夫之前在附近的一家公司做了15年的保安,因为年龄比较大了,几年前开始跑摩的贴补家用。事发之前所驾驶的这辆摩的,是家里人为他新买的,没想到在马路上救人的时候出事了,那天就觉得脑袋嗡的一声,赶紧给儿子侯为打电话。
被救者恢复良好 救人者被认定见义勇为
“母亲打来电话,我听到父亲被撞的消息,立即就赶往松江中山医院。”侯为告诉记者说,来到医院之后发现,父亲被送进了抢救室,而且因为侯振林没有携带身份证件,医生根本不知道他的姓名,只好标注为“无名氏”。“到晚上9点多钟,老人家被宣布抢救无效身亡。”
被救的是4岁女童小静(化名),她的母亲李女士说,他们一家是湖北人,小静的爸爸在一家工地上干活,她在一家商场卖服装。事发的3月9日是一个周六,小静不需要上学,就像往常一样跟着大人来到商场玩耍。
“吃完中午饭之后,孩子说要和其他小朋友一起玩,当时正好店里有顾客,孩子就出去了。过了20分钟左右,我听其他商户说,商场门前的马路上发生了车祸。”李女士说,她出门看到现场的时候,孩子已经躺在了救护车上,随后被送往医院救治。“颅骨骨裂,后脑勺有一个10厘米的口子。”李女士说,孩子伤情恢复良好,目前看来除了有时脾气不好之外并无大碍,其他伤情仍需要后续观察。
救人的侯振林去世后,家人在政府有关部门的帮助下,希望老人的行为被认定为“见义勇为”。老人的丧事办完之后的第二天,也就是4月29日,侯家人拿到了见义勇为荣誉证书和5万元奖金。
司机和车主没露过面 家属准备起诉肇事者
6月12日,记者在松江中山见到了侯为,他家里客厅的墙上挂着两面鲜红的锦旗,那是镇政府和被救女童的家人所赠。父亲侯振林出事之后,近期他不得不停下了手里的工作,忙着处理与父亲有关的各种事务。
“处理完父亲的后事之后,我们没有见到过肇事司机和车主,他们没有垫付和赔偿一分钱,也没有打来一个电话。”侯为说,抢救父亲的伤情和遗体存放、丧事办理,全部下来花去了将近10万元,都是全家自己筹措来的。
对于父亲出事的经过,侯为看到了媒体所公开发布的视频。“我父亲当时抱起孩子之后,接着往前走,那辆厢式货车车速较快,这才导致发生后面的事故发生。”侯为拿出了关于这场交通事故的司法鉴定书,厢式货车事发时的速度被认定为时速45公里。“我专门到事发地开车走了一趟,肇事车的速度应该比时速45公里更快。”
记者看到,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交警对此事的认定为:第一,司机驾驶重型厢式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是造成事故的同等原因。第二,当事人侯振林横过道路,未在确认安全后通过,是造成事故的同等原因。第三,当事人小静在道路上同行,其监护人李女士未起到监护管理职责,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同等原因。


1楼2019-06-17 08:29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