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维护温州商城商品房业主权益的报告
兴化市市委请转李卫国书记,
兴化市市政府请转黄红旗市长,
市政法委请转分管领导翟书记:
兴化温州商城(现为兴化国际家俱生活广场)商品房由兴化市华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建设、销售。该工程项目是2004年兴化市建设局招商引资来的,当时曾列入兴化市“重点工程”,四套班子领导参加开工仪式,吴跃副市长并讲了话。由于兴化市华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虚假注册资金,在欠政府土地款的情况下取得了该土地开发权,动工做商品房基础时就取得商品房预售证进行销售。这充分说明温州商城是我们180多户业主的资金建起来的。现目前由于开发商资金短缺致使一直未完工(消防不能验收合格),变成烂尾楼,造成我们大多数业主拿不到《房产证》,有部份业主虽拿到房产证但未有《土地证》,全部业主拿不到《不动产权证》造成产权不明确,财产得不到保障。而兴化市华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外举债不还,该幅土地被五家法院查封。虽然市政府花大力气完善能够消防工程验收过关,我们全体业主也拿不到《不动产权证》,我们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我们业主多次上访,兴化市华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人去楼空,市委、市政府把兴化温州商城的问题交由市政法委牵头负责解决,政法委、信访局、建设局领导在百忙中为我们东奔西走,在此我们全体业主表示衷心感谢。为进一步尽快解决好兴化温州商城遗留问题,保障我们兴化人民的合法权益,我们提出以下问题请市委、市政府、政法委领导研究落实:
1、 进行产权确认。由于该项目跨度十多年了,时过境迁,资料散失,致使套内建筑面积、土地面积不明。因此,在设计、施工图基础上请相关部门重新丈量测算套内建筑面积和应分配的土地面积,登记造册,根据原在房管局的备案资料标明已出售商品房具体房号,未出售商品房具体房号,计算出总的已出售土地面积和未出售土地面积。这样为下一步法院解封土地权属、为业主维权并登记商品房《不动产权证》和处理开发商所属资产打下扎实的基础工作。
2、 保护各方当事人的权益。请求国土局(不动产登记局)不再配合接受法院因开发商的财产纠纷对该幅整体土地和商品房资产的查封要求,包括查封到期需延续再查封的。只能接受开发商所属的土地和商品房资产的查封要求,切实保护已售商品房当事人的土地和商品房资产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 进一步完善兴化温州商城建设工程项目的扫尾工作。继续完善消防工程,直至消防工程过关。有关部门配合对兴化温州商城的违章建筑进行清理,为完成兴化温州商城的整体验收合格扫除障碍,保护广大业主的利益。
4、 研究出台兴化温州商城土地权属的解封方案,但方案必须达到已售商品房业主权益得到保护,便于律师为我们精准维权。
5、 合法成立兴化温州商城(现为兴化国际家俱生活广场)物业管理委员会,为兴化温州商城(现为兴化国际家俱生活广场)正常运作和管理提供组织保证。
6、 为落实上面有关工作和处理遗留问题,请市政法委牵头,召开有法院、建设局、土地管理局(不动产登记局)、工商局、国(地)税局、城管局等部门领导和我们业主所聘请的律师参加的联席会议,由于处理上述问题的复杂性和开发商出售商品房手续不完整,我们业主所持有的手续多样性,由律师介绍情况,请有关部门能按历史遗留处理,有些问题要多部门协调配合方能完全解决。
最后上述问题的解决要形成《会办纪要》书面文件,进一步细化、可操作,为相关部门解决问题提供执行依据。
我们相信:在兴化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一定能为我们主张权利,保障我们的财产不受侵犯,这也符合中央“解决老百姓资产不明确的问题列入2018年工作重点”的精神。而不是为维稳采取应付、拖拉的办法,甚至是“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结果。
我们业主也申明:积极配合市委、市政府和政法委的工作,不上访,不闹事,不登报,不在网上发布等有损兴化形象的做法。在有关部门的工作中需收费的如丈量费、诉讼费、律师费等,请政府先由有关部门处理,费用最后按套内面积分摊,在办理《不动产权证》时收取。现我们24户业主每户500元已筹集一万多元,作为律师前期费用。时过十几年了,越拖延今后更难处理解决,请领导理解我们的迫切心情。
以上报告,请领导尽快帮助解决为盼。
兴化市温州商城商品房全体业主
2018年1月20日
抄报:市人民法院,信访局、建设局、国土资源管理局(不动产
登记局)。
兴化市市委请转李卫国书记,
兴化市市政府请转黄红旗市长,
市政法委请转分管领导翟书记:
兴化温州商城(现为兴化国际家俱生活广场)商品房由兴化市华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建设、销售。该工程项目是2004年兴化市建设局招商引资来的,当时曾列入兴化市“重点工程”,四套班子领导参加开工仪式,吴跃副市长并讲了话。由于兴化市华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虚假注册资金,在欠政府土地款的情况下取得了该土地开发权,动工做商品房基础时就取得商品房预售证进行销售。这充分说明温州商城是我们180多户业主的资金建起来的。现目前由于开发商资金短缺致使一直未完工(消防不能验收合格),变成烂尾楼,造成我们大多数业主拿不到《房产证》,有部份业主虽拿到房产证但未有《土地证》,全部业主拿不到《不动产权证》造成产权不明确,财产得不到保障。而兴化市华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外举债不还,该幅土地被五家法院查封。虽然市政府花大力气完善能够消防工程验收过关,我们全体业主也拿不到《不动产权证》,我们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我们业主多次上访,兴化市华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人去楼空,市委、市政府把兴化温州商城的问题交由市政法委牵头负责解决,政法委、信访局、建设局领导在百忙中为我们东奔西走,在此我们全体业主表示衷心感谢。为进一步尽快解决好兴化温州商城遗留问题,保障我们兴化人民的合法权益,我们提出以下问题请市委、市政府、政法委领导研究落实:
1、 进行产权确认。由于该项目跨度十多年了,时过境迁,资料散失,致使套内建筑面积、土地面积不明。因此,在设计、施工图基础上请相关部门重新丈量测算套内建筑面积和应分配的土地面积,登记造册,根据原在房管局的备案资料标明已出售商品房具体房号,未出售商品房具体房号,计算出总的已出售土地面积和未出售土地面积。这样为下一步法院解封土地权属、为业主维权并登记商品房《不动产权证》和处理开发商所属资产打下扎实的基础工作。
2、 保护各方当事人的权益。请求国土局(不动产登记局)不再配合接受法院因开发商的财产纠纷对该幅整体土地和商品房资产的查封要求,包括查封到期需延续再查封的。只能接受开发商所属的土地和商品房资产的查封要求,切实保护已售商品房当事人的土地和商品房资产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 进一步完善兴化温州商城建设工程项目的扫尾工作。继续完善消防工程,直至消防工程过关。有关部门配合对兴化温州商城的违章建筑进行清理,为完成兴化温州商城的整体验收合格扫除障碍,保护广大业主的利益。
4、 研究出台兴化温州商城土地权属的解封方案,但方案必须达到已售商品房业主权益得到保护,便于律师为我们精准维权。
5、 合法成立兴化温州商城(现为兴化国际家俱生活广场)物业管理委员会,为兴化温州商城(现为兴化国际家俱生活广场)正常运作和管理提供组织保证。
6、 为落实上面有关工作和处理遗留问题,请市政法委牵头,召开有法院、建设局、土地管理局(不动产登记局)、工商局、国(地)税局、城管局等部门领导和我们业主所聘请的律师参加的联席会议,由于处理上述问题的复杂性和开发商出售商品房手续不完整,我们业主所持有的手续多样性,由律师介绍情况,请有关部门能按历史遗留处理,有些问题要多部门协调配合方能完全解决。
最后上述问题的解决要形成《会办纪要》书面文件,进一步细化、可操作,为相关部门解决问题提供执行依据。
我们相信:在兴化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一定能为我们主张权利,保障我们的财产不受侵犯,这也符合中央“解决老百姓资产不明确的问题列入2018年工作重点”的精神。而不是为维稳采取应付、拖拉的办法,甚至是“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结果。
我们业主也申明:积极配合市委、市政府和政法委的工作,不上访,不闹事,不登报,不在网上发布等有损兴化形象的做法。在有关部门的工作中需收费的如丈量费、诉讼费、律师费等,请政府先由有关部门处理,费用最后按套内面积分摊,在办理《不动产权证》时收取。现我们24户业主每户500元已筹集一万多元,作为律师前期费用。时过十几年了,越拖延今后更难处理解决,请领导理解我们的迫切心情。
以上报告,请领导尽快帮助解决为盼。
兴化市温州商城商品房全体业主
2018年1月20日
抄报:市人民法院,信访局、建设局、国土资源管理局(不动产
登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