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的利好消息在昨天出现,中央电视台CCTV13台播出:
一、是“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
二、是中央十部委联合发文;
三、“民间集资不再一概为非法”,不叫吸收公众存款,叫民间集资,而“不再一概为非法”;
四、是“为促进中小企业、中小资本参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
五、是中央十部委联合发文提出的指导意见。仔细推敲一下每个字,是要求各级法院提供司法保障,是保障呀!不是打击!
六、《意见》提出三个条件:
第一是资金主要用于生产经营的;
第二、是本人有还款意愿;
笫三、是能及时清退集资款项的。
七、只要具备上述三个条件,就不以刑事处罚或不作为犯罪处理;
八、高院的规定是司法界有颠复意义的空前举措,现在高院有令,一切有望了!
( 转自尽人意的帖子 )
一、是“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
二、是中央十部委联合发文;
三、“民间集资不再一概为非法”,不叫吸收公众存款,叫民间集资,而“不再一概为非法”;
四、是“为促进中小企业、中小资本参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
五、是中央十部委联合发文提出的指导意见。仔细推敲一下每个字,是要求各级法院提供司法保障,是保障呀!不是打击!
六、《意见》提出三个条件:
第一是资金主要用于生产经营的;
第二、是本人有还款意愿;
笫三、是能及时清退集资款项的。
七、只要具备上述三个条件,就不以刑事处罚或不作为犯罪处理;
八、高院的规定是司法界有颠复意义的空前举措,现在高院有令,一切有望了!
( 转自尽人意的帖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