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我说个很现实的话哦,来中超的很多欧洲经纪人,为了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球员的利益,都会尽可能的开出各种看似不合理的条件,我举个最简单的例子,维特塞尔,莫德斯特,都是这样的,他们不但踢到一半就走了,莫德斯特和权建的官司还是莫德斯特赢的,这当中其实大家可以认为中国的俱乐部在和别人谈判的时候,已经给别人一个概念就是只要球员去,都可以谈的,不过,其中有一点,我想和大家说,在中国签外援的时候特别是保级队,如果你签那些有名气的球员,那么一定会有经纪人要求加一条降级自动解约的款项,这个大家如果多方面考虑的话,其实对于这些大牌球员的经纪人来讲,就是一个保护球员的手段,如果真的你签了,你球队保级了自然没问题,但如果你真的降级了,我们可以参考一下伊哈洛,长春为什么会放呢?就是因为球员本身的意愿太过强大,所以这里只能说,大家需要看一下目前实际的状况,人家真的大牌来,踢了下半赛季,结果降级了,人家可是真的名誉受损的,考虑到这点,大家可以人性点出发,是不是人家就要担心和犹豫了呢?
同样的,如果你现在是恒大上港的实力和排名去签大牌,你们觉得会有这个条款吗?所以很多问题我们得多方考虑着去分析,以上只是给大家一个参考来解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