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上小学2年级的时候,我们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的小学让每个小学生强制交200元的养老保险钱,如果不交,学校就停课,不让学生上课,没有办法,那个时候的200块钱相当于一个农村家庭几个月的生活费了,但即便都是农村家庭,家长却都是宁肯苦孩子也不能苦自己,我们将这200块钱都交齐的时候学校早就过去半个多学期了,当时课也都落下了好多。时隔22年后,去年我们村上让我们这些手里留有养老保险卡的当年的那批交了200元养老保险的学生们将保险卡交上去,说是会给我们发一个本子,以后养老保险会写到这个本子上面,而且时间非常紧迫,必须要在一周的时间内将保险卡交上去,要不然后果自负,我们又是复印身份证、农行卡又是求人帮忙的终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原本的保险卡交上去了。但是之后并没有发什么养老保险的本子,今天终于从亲人口中得知,要把我们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和农行卡卡号交上去,说是要把23年前交的那200块钱养老保险钱再发回来。请问,那等我们60岁之后,96年交的200块钱养老保险还存在么?如果存在,要怎么发放?如果不存在,这次给我们返回的200块钱就这么算了么?23年前的200块钱,如果投资到现在,投资收益不知道要多少倍了,即便是存在银行里,也是有利息的,难道就这么算了么?有关部门就没有一个清晰的说法么?这个钱当时是谁让交的?据我所知,可不仅仅是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还有义县,还有其他的城市。当时交的那么多的钱,现在就没有人给出个说法么?现在是法治社会,相关部门都不去调查下么?都说扫黑除恶,在我看来,这同样是一种黑,一种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