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农庄”是解决农产品滞销和价格波动、美丽乡村建设缺少商业模式和持续运营才能、乡村旅游产品单一和水平较低、贫困户持续稳定脱贫致富、农耕文化传承等问题的有效举措。
“共享农庄”的五种类型
第一类“共享农庄”为文化创意型,立足特征资源,招引各类艺术家、创客利用品牌设计、故事挖掘、艺术再造、农业科普等文创艺术方式,打造特征农庄。
第二类“共享农庄”为投资回报型,顾客及投资主体经过众筹等方式募集资金用于发展“共享农庄”,农庄为顾客及投资者提供农资供应、技术指导、托管代种代养、产品销售等配套服
务,顾客及投资者按约定取得实物或投资收益回报。
第三类“共享农庄”为扶贫济困型,引导顾客及投资主体与贫困村或贫困户直接对接,顾客认养贫困户的农作物或者承租贫困户的农地、农房,贫困户经过出租土地、房产或以土地、房产
入股取得财产性收入以及经过打理农庄取得务工收入,完成贫困户持续稳定增收。
第四类“共享农庄”为休闲摄生型,鼓舞农村团体组织和农民以出租、协作等方式发展特征民宿客栈,招引顾客特别是“候鸟”前往农庄休闲摄生度假。打造“民宿+农地”休闲摄生产品,
把经营权租赁给“候鸟”人群、城市居民,用于农业生产或农事体验。
第五类“共享农庄”为产品定制型,它对顾客认养的农作物建立档案,严格按照约定标准进行生产。产品成熟后,按照顾客的要求既可配送到指定地点,也可进行代销,将销售收入返还消
费者。鼓舞省外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菜篮子集团、酒店、企业、学校等在海南省投资“共享农庄”。
利用村庄空闲地等建设民宿和其他相应设施,民宿可以出租,民宿的悉数或部分经营权、股权可转让;将整村农用地进行统一规模化生产经营,顾客可以租赁农用地经营权或认养农作物,企
业或农民协作社为顾客提供系列服务。
“共享农庄”的五种类型
第一类“共享农庄”为文化创意型,立足特征资源,招引各类艺术家、创客利用品牌设计、故事挖掘、艺术再造、农业科普等文创艺术方式,打造特征农庄。
第二类“共享农庄”为投资回报型,顾客及投资主体经过众筹等方式募集资金用于发展“共享农庄”,农庄为顾客及投资者提供农资供应、技术指导、托管代种代养、产品销售等配套服
务,顾客及投资者按约定取得实物或投资收益回报。
第三类“共享农庄”为扶贫济困型,引导顾客及投资主体与贫困村或贫困户直接对接,顾客认养贫困户的农作物或者承租贫困户的农地、农房,贫困户经过出租土地、房产或以土地、房产
入股取得财产性收入以及经过打理农庄取得务工收入,完成贫困户持续稳定增收。
第四类“共享农庄”为休闲摄生型,鼓舞农村团体组织和农民以出租、协作等方式发展特征民宿客栈,招引顾客特别是“候鸟”前往农庄休闲摄生度假。打造“民宿+农地”休闲摄生产品,
把经营权租赁给“候鸟”人群、城市居民,用于农业生产或农事体验。
第五类“共享农庄”为产品定制型,它对顾客认养的农作物建立档案,严格按照约定标准进行生产。产品成熟后,按照顾客的要求既可配送到指定地点,也可进行代销,将销售收入返还消
费者。鼓舞省外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菜篮子集团、酒店、企业、学校等在海南省投资“共享农庄”。
利用村庄空闲地等建设民宿和其他相应设施,民宿可以出租,民宿的悉数或部分经营权、股权可转让;将整村农用地进行统一规模化生产经营,顾客可以租赁农用地经营权或认养农作物,企
业或农民协作社为顾客提供系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