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学生身份到获得绿卡
赴美留学的人员,赴美求学结束后,可通过在美寻求一份工作,由公司出面将F 1学生身份转为H1B受雇身份,再经过雇主向劳工部申请劳工证。待劳工证批准后,再以第二类职业优先移民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请。移民申请批准后,再申请绿卡。
2.J类签证的申请绿卡
凡持J1签证的赴美访问学者,在美国完成了相应的学习研究计划后,回到自己的国家居住及工作两年以上,可以申请美国绿卡。同时,这一类签证持有者还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申请移民:
(1)“特别杰出的人士”可以通过第一优先类人士,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请;
(2)具有特殊才能或高学历的人士,可以通过“国家利益豁免”的途径申请移民;
(3)向移民局申请免除返国居住两年的限制。
当然,也可以回国住满两年以后,再以移民身份进入美国。
3.L类签证申请绿卡
在美持有L1类签证人士(即属于外国公司在美国所设分公司或其他类型公司的经理人员或行政主管,一般只要这家美国分公司连续经营一年以上就可成为公司职员),按照职业移民中的第一优先类,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请,不需要向劳工部申请劳工卡,移民手续和程序简单,所需时间也要快得多。
4、特殊能力人士申请绿卡
对那些具有特殊能力人士和某些有高学历的人士,无论持有何种非移民签证,大都能通过“国家利益豁免”的方式,直接申请移民。只要具有硕士以上的学历,并有一些科研成果作证,也可以直接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请。
5.依亲移民申请绿卡
与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者结婚,婚姻真实,并维持3年。有个美国国籍的爸爸或妈妈。
在美国生孩子,宝宝21年后可以申请绿卡。
外国人取得美国临时绿卡之后,会面临两年的考察期。虽然外国人取得永久居留权以后,是否维护合法永久居留的身份,在法律上并无定期检查的规定。一般情况下,永久居民(持绿卡者)只要离境时间不超过一年,便可凭其绿卡重新入境,但若离境在一年以上者,其绿卡便不足以保证他能重新入境,绿卡在入境时有可能被没收。
为要保全永主居留权,须以客观的行动加以佐证,绿卡持有者可以:
(1)在美国境内购置房地产;
(2)在美国申请银行户头;
(3)保持美国驾驶执照、信用卡;
(4)家人或亲属尽可能定居在美国;
(5)想办法在美国找一个职位;
(6)要以永久居民身份报税,证明自己是以美国永久居民的身份向美国社会尽义务。在海外工作的美国永久居民,根据自己在海外待留多少天,按一定的比例计算上报的税金。
(7)在美国建立尽可能多的关系,多参加各种社会团体、联盟、会社等;
(8)经常回美国,即使是短期停留。
对于移居美国的外国公民,在未归化入籍成为美国公民之前,即入境后的5年之内如果要回国,或到其他国家旅游观光,因期限长短不同,有4种不同的证件可供出入美国国境使用。
(1)出入境加注。绿卡持有者可凭原持护照上的加注印章作临时出入境的签证。此种印章是在移民入境时,可作为出入境凭证,以供海关检查。
(2)永久居留身份证明即绿卡。如果离开美国不超过一年即能返回,可凭此种证明出入境。
(3)再入境许可证。外籍侨民如欲离开美国在一年以上,应该在离境3个月前,向移民局申请“再入境许可证”,即回美证,此种证件有效期一般为两年,如需要延期,可以再延一年。 (4)特殊移民签证。这是永久居民返回美国时,证明永久居留权最有力的文件。要取得该签证,申请人应向美国领事官证明,他已取得合法永久居民的身份,到海外只做短暂的逗留。
赴美留学的人员,赴美求学结束后,可通过在美寻求一份工作,由公司出面将F 1学生身份转为H1B受雇身份,再经过雇主向劳工部申请劳工证。待劳工证批准后,再以第二类职业优先移民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请。移民申请批准后,再申请绿卡。
2.J类签证的申请绿卡
凡持J1签证的赴美访问学者,在美国完成了相应的学习研究计划后,回到自己的国家居住及工作两年以上,可以申请美国绿卡。同时,这一类签证持有者还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申请移民:
(1)“特别杰出的人士”可以通过第一优先类人士,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请;
(2)具有特殊才能或高学历的人士,可以通过“国家利益豁免”的途径申请移民;
(3)向移民局申请免除返国居住两年的限制。
当然,也可以回国住满两年以后,再以移民身份进入美国。
3.L类签证申请绿卡
在美持有L1类签证人士(即属于外国公司在美国所设分公司或其他类型公司的经理人员或行政主管,一般只要这家美国分公司连续经营一年以上就可成为公司职员),按照职业移民中的第一优先类,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请,不需要向劳工部申请劳工卡,移民手续和程序简单,所需时间也要快得多。
4、特殊能力人士申请绿卡
对那些具有特殊能力人士和某些有高学历的人士,无论持有何种非移民签证,大都能通过“国家利益豁免”的方式,直接申请移民。只要具有硕士以上的学历,并有一些科研成果作证,也可以直接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请。
5.依亲移民申请绿卡
与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者结婚,婚姻真实,并维持3年。有个美国国籍的爸爸或妈妈。
在美国生孩子,宝宝21年后可以申请绿卡。
外国人取得美国临时绿卡之后,会面临两年的考察期。虽然外国人取得永久居留权以后,是否维护合法永久居留的身份,在法律上并无定期检查的规定。一般情况下,永久居民(持绿卡者)只要离境时间不超过一年,便可凭其绿卡重新入境,但若离境在一年以上者,其绿卡便不足以保证他能重新入境,绿卡在入境时有可能被没收。
为要保全永主居留权,须以客观的行动加以佐证,绿卡持有者可以:
(1)在美国境内购置房地产;
(2)在美国申请银行户头;
(3)保持美国驾驶执照、信用卡;
(4)家人或亲属尽可能定居在美国;
(5)想办法在美国找一个职位;
(6)要以永久居民身份报税,证明自己是以美国永久居民的身份向美国社会尽义务。在海外工作的美国永久居民,根据自己在海外待留多少天,按一定的比例计算上报的税金。
(7)在美国建立尽可能多的关系,多参加各种社会团体、联盟、会社等;
(8)经常回美国,即使是短期停留。
对于移居美国的外国公民,在未归化入籍成为美国公民之前,即入境后的5年之内如果要回国,或到其他国家旅游观光,因期限长短不同,有4种不同的证件可供出入美国国境使用。
(1)出入境加注。绿卡持有者可凭原持护照上的加注印章作临时出入境的签证。此种印章是在移民入境时,可作为出入境凭证,以供海关检查。
(2)永久居留身份证明即绿卡。如果离开美国不超过一年即能返回,可凭此种证明出入境。
(3)再入境许可证。外籍侨民如欲离开美国在一年以上,应该在离境3个月前,向移民局申请“再入境许可证”,即回美证,此种证件有效期一般为两年,如需要延期,可以再延一年。 (4)特殊移民签证。这是永久居民返回美国时,证明永久居留权最有力的文件。要取得该签证,申请人应向美国领事官证明,他已取得合法永久居民的身份,到海外只做短暂的逗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