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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的预言】【转载】鬼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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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十七 
原以为自己很庸俗地穿越了
结果发现不过是换了个工作
一个表面上很舒适,其实过分悠闲的工作
鬼差,游走于各个朝代之间
防止孤魂野鬼祸害人间
听起来貌似是个伟大的事业
而在千万死魂之中
我被选中当鬼差的原因
不过是四个字
生前很“安分守己”
在一个岗位上做了十年
这年头,这也成了优点
我被很严肃地告知
这绝对是一个优点
因为,鬼差已经成为了地府跳槽率最高的职业了
囧……



1楼2009-07-29 15:45回复
    正文 第1章 初入地府
    章节字数:3108 更新时间:08-11-08 23:50
        我是一个鬼差。
        严格来说,我还不是正式的鬼差。
        我是一个刚通过培训,正在试用期的鬼差。培训了三个月,由于上课时常走神,我对于是否能当个称职的鬼差,还抱有很大的疑问。幸好鬼头大哥告诉我,地府每天要接收上万死魂,如果我不行,还有很多人替补,所以不用有太大压力。
        这个,大概是地府特有的安慰方式吧。
        生前的我很是平凡,高中没有考上,中专毕业就踏上工作岗位,是偌大厂房里一个小小的螺丝钉。这个螺丝钉,十年如一日,做着贴产品标签的活,请假的日子屈指可数,单调的两点一线,相亲过几次,终究还是没有人看上我。于是,在一次意外中,我结束了刚满二十九岁的生命,丢下了高堂老母,独自来到地府。
        刚来时真以为是穿越时空了,因为那次意外太过惨烈,把我的魂魄打散,好久没回过神,醒来时看到自己躺在琉璃瓦做屋顶的木屋中,层层叠叠的白纱围绕,竹椅上放着一套轻纱霓裳,明显不是和我一个时代的。
        在心中几番思量后,我开始觉得,自己一定是“穿”了,不愧是穿越,越平凡的越容易穿,像我这种平凡到家的,随便怎么样也不应该英年早逝,应该在另一个时空,做一番伟大的事业,让帅哥靓仔都爱上我,才能辉煌地终老。
        所以,当鬼头大哥走进木屋时,我装作很茫然地看着他,第一句话就是:“你是谁?我好像失去记忆了。”穿越中最俗烂,也是最必须的就是:失忆。
        这是一切的开始,可惜不是我的开始,我没有穿越,我也真的死了。
        鬼头大哥看看我,真的真的很茫然地道:“不会啊,你不是还没喝孟婆汤嘛?”
        “孟婆汤?在人间也能喝到孟婆汤吗?”我问。
        “在人间当然喝不到,可是你在地府啊。”他答得理所当然。
        “地府?我不是穿越了吗?”我一脸诧异。
        他终于知道我们之间的“代沟”在哪了,露出一抹了然的笑意,他答道,“这里不是古代,你也没有穿越,你只是死了,按照正常程序,进入地府而已。”
        我目瞪口呆。我真的死了?
        他不以为意,悠哉地从长衫袖袋中取出一包香烟,用打火机点起烟后对我抱怨,“自从阎王大人迷上唐朝建筑风格后,全地府的建筑都变成这样了,我穿长衫也是为了讨上司的欢心。”
        他还安慰我道,“你放心,你绝对不是第一个以为是‘穿越’的人,这二十一世纪带来的死魂,三十岁以下的女人,十个有八个以为是‘穿越’了。要不是你刚才提了,我还真忘了你也是二十一世纪来的。”
        我真的是死了,虽然当时糗得我连再死一次的心都有了。
        ××××
        换下死时穿的衬衫牛仔裤,我换上一身唐装,没有穿那轻纱霓裳,因为看着穿法似乎很繁复,所以让鬼头大哥弄了件长衫来穿。
        期间,我问鬼头大哥,“我什么时候可以去投胎?”
        鬼头大哥神秘一笑,说,“这个不急,我还有要事和你商量,先逛逛地府再谈。”
        走出木屋,才发现天空果然是一片灰蒙蒙的,和平常的那种黄昏不同,鬼头大哥告诉我,想在地府里看见晴天,就和在人间看到太阳从西边升起的几率是一样的,他还听说,在天府,日日都是晴天。
    


    2楼2009-07-29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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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三个死魂中,第一个叫白晓筱,是湖北人,三十七岁病逝,性格比较爽朗,生前被病给拖累得闷坏了,现在对什么都比较好奇,想当鬼差试试,再考虑投胎的事;


      6楼2009-07-29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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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个叫汤琪,是上上世纪的八旗子弟兵,


        7楼2009-07-29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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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幸好没杀过人就死了


          8楼2009-07-29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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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否则一早被抓去枉死城审判了


            9楼2009-07-29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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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第3章 鬼差工作
              章节字数:2297 更新时间:08-11-08 23:51
                  我的实习地点被安排在明朝永历年间,篡位已经结束,是一段较为太平的日子。据鬼头大哥说,这么清闲的实习地点,还是他帮我争取来的。如实习通过,我将会在这个朝代工作五年,五年后何去何从,凭我自己选择。
                  实习期三个月,鬼使为我开通了通往明朝路,这条路在这几年间,将对我开启。
                  鬼使姓丁,是我遇到的第一个鬼使,但印象最深。我觉得这世上,应该不会有比他更不热爱自己工作的人了。他那敷衍的样子,摆明是让我哪凉快就闪哪去,后来听鬼头大哥说他不久就去投胎了,贿赂了判官让他投入畜牲道做了只树獭,我深觉很适合他,
                  明朝的定魂媒介是把扇子,据“定魂注意事项”中说,定魂媒介会随不同朝代更替,汉代是竹简,唐代是丝帕,宋代是书籍,明朝则是扇子……到了现代,则简单得多,人人一部手机,搞定!
                  扇子一面空白,一面山水,空白一面每日在子时会显示第二天所要定的死魂姓名,死亡时间,死亡地点,死亡原因等四项。如要收的死魂人数过多,则字就小一些,行间略挤一下,后来有次为了看清写了些什么,我特地回地府搞了个放大镜,那天,我定了五十七个魂。
                  谁说明朝清闲来着的?
                  “定魂注意事项”中有很多条条框框,但被白晓筱总结提炼了一下,重要的只有几条:
                  1、鬼差在人或生灵的眼中,无名字,无面容的,即是无法让任何人记住他(她)的名字或面容,并无法给予凡人任何事物。
                  2、鬼差没有薪资,随身一个百宝囊,囊中有当期货币供使用。(明朝的当期货币是一两银子,囊中永远只有一两银子,足够衣食住行,且取之不尽。)
                  3、如定魂失败,则需通知地府鬼吏,将此死魂列入追魂通缉令上。
                  我第一个定魂的,是个老死的员外,油肠满肚,在他死魂即将出窍之时,我用扇尖轻点,魂魄立刻安定在他体内,静候鬼吏勾魂。
                  这是我头回见到灵魂出窍,那白色的晶莹的透明的魂体让我觉得死亡似乎也变成一种浪漫。我父亲是在我八岁过世的,在灵堂上,我的手指悄悄触摸那僵硬的躯体,好像块冰冷的石头,无法带来任何温暖或美感。因此,很长一段时间,死亡在我的眼里,都是带着恐怖,甚至是带着厌恶感的,觉得死亡是一种极端霸道蛮横的丑化。
                  那抹透明飘忽的魂魄却让我觉得,无论在生前是如何酒肉肚肠,如何不堪入目,死后却可以化成轻烟缕缕,未尝不是一种解脱的华丽。现在的我,也不过是一缕幽魂,却是一抹能碰触到人间花草,欣赏青山美景的幽魂,这也不可谓不是一种重生。
                  鬼头大哥若知道我对于定魂有如此罗曼蒂克的遐想,不知道会不会老怀安慰。
                  当时的我以为,这就是鬼差工作的全部。
                  ×××
                  严格来说,鬼差只能算是一个死亡的见证者,见证一个生命的离去,安抚他(她)的灵魂,和此人何时死,怎么死,全无干系。但有时生命的离去,却让我无法接受。
                  在指定时辰,我用法术瞬间转移到淮安街道上,这是我仅学会的一个法术,鬼差的入门必修法术。街上的百姓当然有看到我从天而降的,一度以为奇观,不过他们记不住我的容貌,尖叫一声走开两步,立马便淡忘了此事。
                  人生在世,给人的印象竟不过是名字和面容,想想也觉得无趣。
              


              11楼2009-07-29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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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第8章 鬼差林城
                章节字数:2696 更新时间:08-11-08 23:53
                    算起来,我已当鬼差半年有余,无风无浪地过了实习期,看着苏毓小弟弟满十岁。原先他身材发育不良,还以为他七八岁来着。他最近在课堂上屡屡有突出表现,这小天才终于发现自己的鹤立鸡群了。
                    在我生前,我一路平安长大,过于平凡的样貌,让我既得不到旁人的注意,也同时免去了不少麻烦,比如,我从来不知道性骚扰是何种东西?也不知道何为SM?所以我看着今日扇面上的死因,有些后怕。


                22楼2009-07-29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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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楼2009-07-29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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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虐而死


                    24楼2009-07-29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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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了这么些日子鬼差,对于这种恶人,已不像生前那样暗暗诅咒“天理循环,报应不爽。”而是真的有报应,真的有审判。
                          “虐待还是要审判,可是杀人的罪,落不到他头上。”他补充一句,“这个王爷,虽然不知道阿鼻地狱,不清楚枉死城,或者他只是不屑于亲自杀人,但他的确不知不觉逃过重罪。”
                          不会吧,那也太不公平了。
                          “我不会让他逃脱的,”他眼眸落在远处,“八十七个,我给记着呢,等到他有朝一日入枉死城,我认识的判官会通知我,届时我即可以证明他的罪孽。”
                          原来他老是在这些地方出没是有原因的。“林大哥,”他看上去有二十七,“你生前是做什么的?”
                          “香港督察,在扫黄组和反黑组待过。”
                          我心道,原来如此,他其实真应该去做判官。
                          我把我我的想法告诉他,他脸上变轻松了些,“我一直在申请中。”
                          虽然我不清楚林城为什么会跟我谈那么多,可能他以前也和别人说过,但在谣言四起的地府,要一个个解释,也恁地麻烦,所以对他心存误解的鬼官还是不少。
                          之后,林城就时不时地找我喝酒,也不是故意的,是那个王爷又惹事了,还好是一个两个,再来那么一批虐死的话,改明儿我也要到判官那里去打个招呼,让他们在审判之前先让我踢那死王爷几脚。
                          ××××
                          虽然偶尔去定些鲜血直流,满目疮痍的魂,但我不再想着去找那小蒋理论。
                          哼,让你拿我做赌注,我偏偏就不去找你,让你输个够本。
                          甚至最近地府我也懒得回去,跑来跑去嫌麻烦,万一去地府的酒楼,还要浪费法力,还不如拿着一两银子,天天在客栈打尖,顺便修习修习法术。
                          苏毓则勤学苦练,大约是先生的鼓励给了他莫大动力,我就是站在他旁边,他也不理我一下,天天在那“之乎者也”,读书读得不亦乐乎。虽然偶尔还是被暴打一通,但他自觉在课业上高人一等,反而用鄙视的眼光看那些打他的比他还小的孩子,自然还是招来另一顿暴打。
                          个傻孩子,我感叹,继续趴在茶馆楼台上俯视。
                          小倩说我这段时间的萎靡不振是职业倦怠期,因为换新工作,新鲜期现在也过了,日复一日,倦怠感就来了。
                          我想,这下可真糟,我还有九十九年要做,难不成一直就倦怠来着?
                          为了让我振作精神,小倩说今天来找我,说是要去个好地方。
                          “什么地方?”我问她。
                          “我说七七啊,你也是太没好奇心了,别的鬼差一来,可是都要去那参观的。”她一脸神秘。
                          “那是哪儿?”打什么哑谜?
                          她带我瞬间转移,我迷迷糊糊便和她来到一座高墙边。那红色的高墙,那黄色的瓦片,还有那巍峨的气势。
                          我突然明白她说的那是哪儿了?
                          这不是我几次来京城,定斩首,定凌迟,都只是远远看着,没想过进去的……皇宫大


                      28楼2009-07-29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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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第9章 太监康熙
                        章节字数:2622 更新时间:08-11-08 23:53
                            几次来京城,即南京,从未想过去逛逛皇城,不是不对它感兴趣,只是每次看到大门那重重把守,严密封锁,总会让我觉得那是个神圣的地方,不是我这种小人物能进去的。
                            事实也是如此,皇城中的巡逻兵很多,我和小倩东躲西藏不断瞬间转移,“怎么今天到处都是些死太监。”
                            “要不咱们入夜以后来,也隐蔽一些。”倒不是怕别的,只怕法力用尽,结果在这被逮,那就搞笑了。
                            “皇城当然是白天看着才巍峨雄壮,晚上乌漆抹黑的,看什么去?”说着,又是瞬间转移,躲过了个来御花园游园的宫妃。
                            御花园的景色的确是不错,终归还是小了点,走两圈就差不多了。
                            “要不去御膳房,我倒是想吃吃御膳。”我较重口腹之欲,这几乎是鬼差共同的乐趣了。
                            “也好,那里比较混乱,我以前去过。”拉过我,转眼便到了御膳房。
                            ××××
                            偷了些点心,我和小倩坐在御膳房的房顶上,吃了起来。
                            “这枣泥核桃酥做得真是不错。”小倩赞道。
                            “你怎么知道名字?”刚刚都放在盘子里,看不出什么吊牌之类的东西。
                            “我猜的,有红枣味,也有核桃味。”她又拿了块点心,“这个好像是蜂蜜花生酥。”
                            “我手上这个不知道是什么,特别好吃。”皇帝的确舒服,御膳房里那么多人,大多只为他一人的口腹之欲,整天忙忙碌碌。“这可比现代的饭菜,环保多了,且每道工序,都严密卫生。”
                            “那当然,这可是要掉脑袋的事。”小倩意犹未尽,“改天我们再来。”
                            “如果你们一直来的话,那御膳房的御厨可要哭死了。”一个小孩的声音从我右边传来,吓了我一跳,因为我左边是小倩,右边可没人。
                            转头一看,是个太监打扮的小孩,不知何时也坐在了屋顶上。
                            “凭什么你能吃,我们就不能吃?”小倩似乎认识这孩子,让我松了口气,应该同是鬼差吧。
                            “我只是一样吃一块而已,照你们这种偷法,御厨的心血都被你们吃完了。”男孩手上抓了个鸡腿,旁若无人地啃起来。
                            我有点不好意思,觉得最近当鬼差,当得越来越往小偷方向发展了,都是被小倩给带的。
                            “小鬼,这是聂七七,新来半年多的鬼差,七七,这是常驻皇宫的小太监鬼差,你一定猜不到他前世是谁?”小倩诡笑。
                            我摇头,表示我猜不到,想也是,一天死那么多人,我能猜到就成神了。“谁?”
                            “大名鼎鼎的康熙皇帝,玄烨!”小倩隆重介绍,“不过我们都不叫他玄烨,一般都叫小鬼或小玄子。”
                            我脱口而出,问了个异常愚蠢的问题,证明我智商忒低,“你认识小桂子吗?”
                            男孩笑开了,一本正经地回答,“认识,德妃那里就有个小太监叫小桂子,但是人特蠢,一点都没金庸书里面的小桂子滑头。”
                            天哪,康熙还看金庸!
                            “七七,你别看他年纪小,他在明朝已经混了十年了,准备待到朱棣迁都紫禁城为止,且只在宫廷定魂。”小倩再补充,“这可是看在他以前当过皇帝的份上,结果他凭着是个小孩,就打扮成太监,混得风生水起。”
                        


                        31楼2009-07-29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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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叹为观止,觉得这样的大人物也当鬼差,真不容易,果然大隐隐于市。
                              那孩子被我看得羞涩起来,“你不要以为我很厉害,其实我不是一个好皇帝。”
                              我更喜欢他了,太谦虚了。
                              一旁的小倩嗤笑起来,“七七,他真的不是一个好皇帝啦。”
                              “为什么?康雍乾盛世可是由他开始的。”虽然我历史不是很好,但是经过众多历史剧的熏陶,也晓得康熙在清朝上举足轻重的地位,更何况我还看过《鹿鼎记》,对里面那个人性化的玄烨很是喜爱。
                              “此康熙不是彼康熙来着。”小倩示意玄烨解释。
                              “康熙八年,我因鳌拜犯上作乱被逼宫,困于天牢十日后赐缢。”玄烨神色很平静。“所以,我与你们历史上的那个康熙皇帝,不是同一个人。”
                              “怎么会这样?”
                              “简单说来呢?就是有好几个空间在平行进行。”
                              玄烨接口,“我来自另一个空间,历史和你们的空间有相交,也有不同,比如我,就是个例外。”
                              “不会吧?”
                              “就是几个空间平行,一个小小的蝴蝶效应,就会将空间分割,形成两个独立的异度空间。”小倩拍落粘在手上的点心屑。“这个很深奥,幸好不是我们管的,摆平几个空间的交错,是阎王的工作。”
                              我乍舌于其中的错综复杂。
                              “一切都掌握在阎王的档案中啦。”
                              真是长了大学问了,难怪每日有那么多的死魂要处理。
                              玄烨遥指北方,意思是说紫禁城,“那是我以前住的地方,我一直以为会被困死在那禁城之中,没想到有朝一日我不仅能自如出入皇宫,还能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永远停在八岁童年。”
                              “七七,你不知道,他有多舒服,皇宫中的死人毕竟少啊,多数是被关到天牢,或是拉出午门的,他可算是最清闲的鬼差了。”小倩忿忿不平,“这年头,康熙迷真不少,他到哪都有优待。”
                              “我一点也不清闲。”玄烨反驳,“我可是御书房三等太监,每天都要扫扫弄弄,大堆的工作都等着我呐。”
                              小倩白了白眼。“那也是你自找的。”
                              我傻笑,真是个亲民的皇帝。
                              “我还要饱读经书。”说着,玄烨从袖口里拿出本书,旁若无人地翻阅。
                              我一看书名:《楚留香传奇》。
                              “从现代鬼差那里淘来的吧,”小倩严正鄙视他。“七七,这小子已经通读金庸,再战古龙了。总而言之,就是整天不务正业。”
                              夜里的皇城很安静,特别安静,好像一座死城。玄烨去做他的太监去了,他今晚的工作,就是掌一夜的灯。小倩觉得闷,也溜走了。
                              我独自坐在宫殿房梁上,想着这宫殿将于千年后不复存在,不禁感叹这六朝古都的坎坷命运。遇到了康熙玄烨后,让我对鬼差这个职业越来越有感叹。对于玄烨来说,永远的八岁,永远的童年,何尝不是一种变相的补偿呢?他无法忘却皇宫,因此而留在皇宫,却更为自由。若能如此弥补生前的遗憾,那做鬼差反而成了一个优差。
                              只是,小倩的遗憾是爱情,娴淑的遗憾是婚姻,林城的遗憾是正义,玄烨的遗憾是童年,那我的遗憾是什么呢?
                              我,一个平凡至极的人,在那短暂的二十九年生命中,除了担心家中老母外,我对自己还真的没什么要求,但那时,那灰飞烟灭的一刻,我死前的最后一秒,那隐约飘过心头的失落,到底是什么样的遗愿呢?
                              我想不起来了……


                          32楼2009-07-29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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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第11章 饭团故事
                            章节字数:2544 更新时间:08-11-08 23:54
                                听了他的问话,我知道他果然不能在众鬼差之中,分辨出哪个是我。这虽是意料之中,但我还是颇有些失望,毕竟都缠了他两年了。
                                说是缠,也不算。
                                只是像个旁观者一样,在旁边注视着他,虽然我的注视有些高调,早已被他察觉。
                                看他如何成长,如何活得精彩,活得有滋味,即便没那么精彩,只要是活着,能呼吸,能疼,能痛,也是好的,更何况,他活得那么阴险狡诈,那么狂妄自大。
                                第一次在晚上出现,是一年半以前,那时没从皇城里回来几天,我一直在思考,我的遗憾到底是什么。后来我想通了,我的遗憾,就是寂寞。
                                在我那二十九年的生命里,除了和老母相依以外,我一直是寂寞孤独的,极其的寂寞。那是迫不得已的寂寞,因为我不能引起别人接近的兴趣,也没有接近别人的勇气,即便如此,我生前也没有尽全力去改变自己,只是随波逐流,浪费生命。
                                在死前的最后一刻,我可能是后悔,后悔自己那么懦弱,那么自卑。
                                因此我也要像其他鬼差一样,通过这个职业,来弥补自己的遗憾,这才应该是我选择鬼差的最终理由。
                                苏毓是个活人,他没办法瞬间移动,下一秒便消失在我眼前,他也不会百无聊赖,随便打发时间,他很顽强地活着。于是我无耻地接近他,在无人时出现在他身边,他被迫接受我的存在,虽然他不一定要理会我。
                                刚开始,他的确不理我,只管默诵自己的课文,在脑中复习功课,我自在地来,默默地走。
                                后来,他会在挨揍时和我聊聊天,想借此转移注意力,不再觉得那么痛,我也乐得和他东拉西扯,从那些孩子出拳的角度,到先生上课时的小动作,聊些有的没的,在他进入梦乡后,我便离开。
                                有一次,我嘲笑他那么容易被打,简直就是个“沙包”,在详细跟他解释了何谓“沙包”后,他恼了,自尊心严重受创,第二天迂回地向先生告了状,自此走上了“成为恶魔”的不归路。
                                再后来,他会将第二天要如何恶整别人的点子先告诉我,我和他一起分析可行性,推演最完美的计划,然后他再嘱咐我,要记得看他的好戏。
                                渐渐地,我和苏毓之间有了一种微妙的联系,他是我三十一年在世时间中,唯一一个天天见面的朋友,我也是唯一一个知道他有多恶劣的“人”。
                                然而,他还是不知道我的模样和姓名,在芸芸众生中,若我不开口,他不会也不可能认出我。
                                这让我觉得有些悲哀。
                                ××××
                                “到底哪个是你?”苏毓重问一次,这次他睁开眼睛。
                                我也把脚盘在木板上,“你猜呢?”
                                “反正一定不是那个死盯着我的。”他撇撇嘴。
                                他居然能感受到小倩的目光,果然是太炙热了。
                                我露出一丝笑容,虽然他看不到,“嗯,我是坐在她对面的那个。”
                                “你们‘妖怪’还成帮结队出来招摇。”
                                由于我一直没透露关于鬼差的分毫信息,所以苏小朋友还是用最简单,他最能理解的“妖怪”来定义我。
                                我从来不置可否。“偶尔会一起喝茶。”的
                            


                            35楼2009-07-30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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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们到底是什么人?”他忍不住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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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也不再多问了,只是脸上却有些不快。
                                  “我同伴夸你漂亮。”应该说是极其漂亮,她简直迷死了。
                                  他脸更黑了。
                                  男孩长得漂亮,也可算是红颜祸水,导致他经常被同窗取笑。而这点让他又爱又恨,因为偶尔美貌也能让他逃过责罚,即使他还小,但天生优势却懂得充分发挥。
                                  不过他还没有感觉到这容貌能给他带来的真正威胁。
                                  “小心一点,没事弄点泥巴在脸上,别老顶着一张脸在那里招摇。”我好心提醒。
                                  他反问我,“你呢,你长得到底怎么样?”
                                  “不告诉你,反正你也看不到。”
                                  “是因为你长得像丑八怪,所以才不敢让人看清吧。”
                                  “哼。”要是我再中他的激将法,那这两年算是白混了。
                                  他见没起作用,耸耸肩,继续闭眼背书。
                                  我则缩在木板上,看着这小小斗室。古代的夜很安静,多数人都早早入睡,街上也是一片漆黑,只剩打更的人巡逻走动。小倩在这时就受不了,每每躲回地府,宁愿是昏黄天空,也好过如此寂静。
                                  我却很是喜欢,觉得很久很久都没有那么平静了。
                                  “苏毓。”
                                  “干什么?”
                                  “我以前有一次,我背书背不出,被老师……就是先生罚站在走廊。”
                                  “果然是蠢人,背书竟然会背不出。”
                                  我气结,他也不过是个十二岁,最多小学五年级的小鬼而已。
                                  “是洋文,很难的!”我强调。
                                  “什么洋文?”他感兴趣了,只要是他不懂的,他都想弄懂。
                                  “那不是重点。”又开始模糊焦点了。“重点是,我独自站在走廊,没有一个人和我说话,其他同学下课了,也只是在我身边走来走去。”
                                  他偏着头,表示他在听。
                                  自从他发现他永远无法看清我的脸,索性就再也不面对我了。
                                  “这就好像,谁也看不见我,谁也没发现我。”我深吸一口气,“我被隔绝了。”
                                  我仿佛又看见,那个矮小黝黑的小学五年级女生,在走廊上六神无主,想得到同伴的一个眼神,却发现没有人注意她,她被遗忘在那个走廊上,罚站到放学,老师才终于想起她,让她收拾书包回家。
                                  “我以前看过本书,书里几个孩子玩一个叫‘水果篮子’的游戏。在那个游戏中,每个孩子都有一种水果当代号,有苹果,有橘子,可是有一个孩子,大家都叫她‘饭团’。‘饭团’起初很开心,以为自己有名字了,可以参加游戏。但开始玩游戏后,她才发现,她是‘饭团’,她不是水果,这个游戏里,谁也不会叫她的名字。”她坐在板凳上,傻傻等了很久,一如站在走廊的我。
                                  “你就是那个‘饭团’?”他揣摩我的意有所指。
                                  我点头,“嗯,我就是那个‘饭团’。”当时看那本漫画时,我哭了很久。而现在,我还是那个“饭团”,在活人眼中,我格格不入,跟隐形般的同样被隔离了。
                                  我认真地告诉苏毓,虽然他还小,可能并不懂十二岁的我的悲哀。
                                  “谢谢你,发现我这个‘饭团’。”
                                  “不客气,我很荣幸。”
                                  夜色中,苏毓十二岁的眼眸,此刻流光溢彩。


                              36楼2009-07-30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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