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农庄三大开发模式
1、整村综合开发模式
由企业或农民合作社对整村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利用村庄空闲地等建设民宿和其他相应设施,民宿可以出租,民宿的全部或部分经营权、股权可转让;将整村农用地进行统一规模化生产经营,消费者可以租赁农用地经营权或认养农作物,企业或农民合作社为消费者提供系列服务。
2、村庄农房改造升级开发模式
由企业或农民合作社将村庄现有房屋进行改造升级,其房屋可以出租。将村庄部分农用地进行统一生产经营,消费者可以租赁农用地经营权或认养农作物,企业或农民合作社为消费者提供系列服务。
3、基地开发模式
企业或农民合作社利用农业基地内农业附属设施用地等建设管理用房,或利用基地已有的建设用地建设民宿,民宿可以出租,民宿的全部或部分经营权、股权可以转让。消费者可以租赁农用地经营权或认养农作物,企业或农民合作社为消费者提供系列服务。
政策扶持
1、发展“共享农庄”财政支出优先保障
完善财政支持政策。积极创新财政投入使用方式,探索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采取先建后补、贷款贴息、贷款担保等方式支持发展“共享农庄”。
2、拓宽抵押物范围积极向农庄发放贷款
创新金融保险政策。拓宽抵(质)押物范围,积极开展存货抵押、订单抵押、畜禽产品抵押等创新业务,向资信情况良好的农庄积极发放信用贷款等。
3、鼓励文昌利用土地试点“共享农庄”
落实用地政策。鼓励文昌市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的政策发展“共享农庄”,取得经验后适当在全省推广。
4、对“共享农庄”基础设施项目给予奖补
鼓励市民下乡参与建设“共享农庄”。对以租赁合作方式利用空闲农房建设“共享农庄”的,由市县政府给予奖补。对发展“共享农庄”中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给予奖补等。
1、整村综合开发模式
由企业或农民合作社对整村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利用村庄空闲地等建设民宿和其他相应设施,民宿可以出租,民宿的全部或部分经营权、股权可转让;将整村农用地进行统一规模化生产经营,消费者可以租赁农用地经营权或认养农作物,企业或农民合作社为消费者提供系列服务。
2、村庄农房改造升级开发模式
由企业或农民合作社将村庄现有房屋进行改造升级,其房屋可以出租。将村庄部分农用地进行统一生产经营,消费者可以租赁农用地经营权或认养农作物,企业或农民合作社为消费者提供系列服务。
3、基地开发模式
企业或农民合作社利用农业基地内农业附属设施用地等建设管理用房,或利用基地已有的建设用地建设民宿,民宿可以出租,民宿的全部或部分经营权、股权可以转让。消费者可以租赁农用地经营权或认养农作物,企业或农民合作社为消费者提供系列服务。
政策扶持
1、发展“共享农庄”财政支出优先保障
完善财政支持政策。积极创新财政投入使用方式,探索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采取先建后补、贷款贴息、贷款担保等方式支持发展“共享农庄”。
2、拓宽抵押物范围积极向农庄发放贷款
创新金融保险政策。拓宽抵(质)押物范围,积极开展存货抵押、订单抵押、畜禽产品抵押等创新业务,向资信情况良好的农庄积极发放信用贷款等。
3、鼓励文昌利用土地试点“共享农庄”
落实用地政策。鼓励文昌市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的政策发展“共享农庄”,取得经验后适当在全省推广。
4、对“共享农庄”基础设施项目给予奖补
鼓励市民下乡参与建设“共享农庄”。对以租赁合作方式利用空闲农房建设“共享农庄”的,由市县政府给予奖补。对发展“共享农庄”中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给予奖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