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感”不仅是物质层面的,也有精神层面的,既有看得见的,也有看不见的。
“获得感”首先是要感受到改革带来的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比如,人民群众有房住,收入增加,能接受优质教育,能看得起病,养老有保障等,这些都是看得见摸得着的“获得感”。
在精神层面,要让每个人有梦想、有追求,同时活得更有尊严、更体面,能够享受公平公正的同等权利。
“获得感”有别于“幸福感”,它强调一种实实在在的“得到”。如果不讲“获得”而一味强调幸福,就容易流于空泛。另一方面,“获得感”的提出,使人民得到的利好有了进行指标衡量的可能,而幸福是不可衡量的。所以,在当下的中国,“获得感”更加贴近民生、体贴民意。这种“获得感”,一般来说能够转化为幸福感。
让百姓更多地获得,也是一种激发市场活力、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的机会。比如医疗,大家都希望得到更高水准的诊疗,这就呼吁政府在医改的同时建设更多好医院,建立完善的医疗网络,提供更人性化的医疗服务。再比如,加大投入提高教育水平,让百姓得到更好的教育,国家就可以获得丰厚的人力资本,使创新驱动成为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