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明确定义:同居,是指两个相爱的人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而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也没有任何法律保障。在同居期间男方和女方可以随时提出分手终止关系。原因是未能做到执法必严和违法必究,一些人的法制观念不强,法律意识淡漠。当事人不愿受婚姻关系约束,不愿承担义务,对双方关系持不严肃和不负责任态度则是当事人的心理原因。形式:第一,事实婚姻形式‘;第二,试婚形式;第三,老年同居形式。
从定义上看,应勤和未婚妻在上海住一起并非属于同居。事实婚姻和试婚都是双方有婚姻的实质,就是过夫妻生活,包括有性行为,和婚姻不同的是没有办结婚手续。应勤和未婚妻的关系其实还不如很多现代的男女朋友那样亲密。当时应勤和小邱分手后,父母帮他物色了个女孩,双方见面后两家口头形成了婚约,这在传统观念上就是名义上两家结成亲家,但由于未举行婚礼,双方还不能一起过夫妻生活。未婚妻、未婚夫也是传统这种订婚形式下的名词,就是订了婚,还未举办正式婚礼,就是未婚夫/妻的关系。应勤的未婚妻到上海,是为了找工作,由于没有收入和住处,暂住在应勤处,而且女方很多亲属朋友也跑来应勤处借宿。从应勤之前的态度看,他很反对婚前性行为的,从电视剧中的情节中分析,也没有得出应勤和未婚妻有发生进一步关系的结论。小邱和白主管的情况则不同应勤,小邱和白主管没有订婚,更没有结婚,两人就住在一起,睡一张床并发生性行为,是典型的同居。现在法律并不对同居进行严格约束,但这在很多比较传统的国家,同居是非法的,我国以前的法律也不允许同居,对非法同居者要进行处罚的。
从定义上看,应勤和未婚妻在上海住一起并非属于同居。事实婚姻和试婚都是双方有婚姻的实质,就是过夫妻生活,包括有性行为,和婚姻不同的是没有办结婚手续。应勤和未婚妻的关系其实还不如很多现代的男女朋友那样亲密。当时应勤和小邱分手后,父母帮他物色了个女孩,双方见面后两家口头形成了婚约,这在传统观念上就是名义上两家结成亲家,但由于未举行婚礼,双方还不能一起过夫妻生活。未婚妻、未婚夫也是传统这种订婚形式下的名词,就是订了婚,还未举办正式婚礼,就是未婚夫/妻的关系。应勤的未婚妻到上海,是为了找工作,由于没有收入和住处,暂住在应勤处,而且女方很多亲属朋友也跑来应勤处借宿。从应勤之前的态度看,他很反对婚前性行为的,从电视剧中的情节中分析,也没有得出应勤和未婚妻有发生进一步关系的结论。小邱和白主管的情况则不同应勤,小邱和白主管没有订婚,更没有结婚,两人就住在一起,睡一张床并发生性行为,是典型的同居。现在法律并不对同居进行严格约束,但这在很多比较传统的国家,同居是非法的,我国以前的法律也不允许同居,对非法同居者要进行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