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大大大大大大笨蛋吧 关注:14贴子:1,048
  • 2回复贴,共1

民办学校举办者违法侵占校产涉嫌刑事犯罪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基本案情
  北京人文大学成立于1984年,1996年以1680万元拿下顺义区空港工业区40余亩土地,兴建了可同时容纳2000名学生的校区。2001年做出的评估报告显示,学校的有形资产估值为5360万元、无形资产估值为7362万元,扣除负债875万元,总估值为11847万元。在配套的资产评估与体制改革方案报告书中列出的有形资产包括该校顺义校区40余亩的校园占地、26000平方米的校舍面积以及位于朝阳区西坝河的合计约3000平方米办公楼、住宅等。


1楼2019-08-06 15:50回复
    同时,报告书引用教育法及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的规定:“学校办学积累形成的资产的所有权归学校”“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拥有对北京人文大学的学校资产(或部分资产)的所有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学校的财产,其全部资产应当用于学校的办学和发展”。
      2002年,西安思源学院创始人周某波、吴某强与北京人文大学就该校的举办权转让达成协议,周某波、吴某强出资500万元拥有学校的举办权。为此,周某波成立了北京东方学园教育高科技有限公司。这家公司也是双方协议书中周某波一方的签约主体。举办权转让协议中再次明确:“学校原有资产建立实物账,全部用于办学;其中经评估与市场交易形成的增值部分追加在独立账下,仍全部用于办学;用这部分学校资产形成的新的办学收入仍归入学校账内统一使用。”


    2楼2019-08-06 15:50
    回复
      民办教育促进法对校产的管理十分严格,其第十九条规定:“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不得取得办学收益,学校的办学结余全部用于办学。”第三十六条规定:“民办学校对举办者投入民办学校的资产、国有资产、受赠的财产以及办学积累,享有法人财产权。”第三十七条规定:“民办学校存续期间,所有资产由民办学校依法管理和使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第三十九条规定:“民办学校资产的使用和财务管理受审批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民办学校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并公布审计结果。”第五十八条规定:“民办学校终止时,应当依法进行财务清算。”第五十九条规定:“对民办学校的财产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应退受教育者学费、杂费和其他费用,应发教职工的工资及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偿还其他债务。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清偿上述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继续用于其他非营利性学校办学。”第六十二条第八款规定,民办学校“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的”“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楼2019-08-06 15:5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