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年代总结出来的日企三神器:终身雇佣制+年功序列制+企业内工会制。因为把大企业塑造成大家庭,终身雇佣就是会侧面的重视人力资源开发,年功序列就是资历高者比较有地位,企业内工会就是矛盾不外扬,内部消化解决。一种说法,高速发展期间(如60年代日本经济总量年均增长11%),新工厂大量涌现,劳动力出现明显缺口,为了防止工人流动,出现了终身雇佣制。盛田昭夫在自传里认为终身雇佣制来自GHQ改造:【一个人一辈子在一个公司里工作的制度根本不是日本人发明的,那是人们强加在我们身上的一种说法。如果简单回顾一下终身雇佣制度——也许称长期雇佣制度更妥当些——这种日本式雇佣制度的历史,不难发现,这跟战后美国占领军制定的劳动法是分不开的。它规定今后雇主不得随意解雇被雇佣者。新劳动法的颁布虽然使公司解雇人变得十分困难,而且公司的花费也因此而增加,但这决不是什么坏事。在终身雇佣制的基础上,日本的经营者和从业员认识到了双方共同的利益,懂得双方要为共同的利益进行长期规划。日本人没有阶级斗争,大家互相协作谋求共同的福利。在这一过程中,日本的公司成为一种近似于社会福利机构的实体。】如果他的解释对,日本重视企业文化和人力资源开发,一定程度上是企业主为了适应美国左派给他们定下的制度的反应。期间劳动三法颁布:《劳动组合法(即工会法)》(1946年3月实施)、《劳动关系调整法》(1946年10月13日实施)、《劳动基准法》(1947年9月实施)。占领军一开始就通过《劳动组合法》承认工会权利,1946年日本成立了会员几十上百万的大型工会组织,要求提高工资、反对解雇等,劳资关系紧张。1947年《劳动基准法》又提高了解雇的各种各样的成本。直到1949—1950年执行道奇计划(自由主义)与反赤化,日本制造企业才大规模裁员,陷入所谓稳定中的萧条。当时日产公司打算裁掉8500名员工中的2000人,付不起解雇费,向产业银行和地方银行借了8000万日元。这样看,战后日本的框架是美国左派主导制订的,外部因素上他具有保护劳方的倾向。既然解雇很困难,只好去做协调,协调方式依其传统用儒家式的,这里,人们从传统教育里接受的东西就得到了发挥。1984年,广东前书记任仲夷访问日本,记叙下这么一件事:【酋岛制作所年迈的总经理对我们说:“我自幼受的是儒家和佛教的教育,这些都是从中国传来的。我到欧洲去的时候,他们说,这老头是不是中国人?你们过去批孔,我很不理解。如果否定孔子,人们还能互相信赖吗?我对那些洋人不感兴趣,但对亲近的邻居中国有感情。我们两国应当一条心,为世界和平而努力。”】
好了不管怎么说,终身雇佣制是日企发扬光大的。日本制造以质量著称,在近年先后爆出问题,原因被认为是90年代以来终身雇佣制的逐渐崩坏。
中国改开初期,人口太多,城乡差异过大,经济不稳定,没有形成长期雇佣的客观条件。1978年中国城市化率18%,1950年日本城市化率37.5%,日本起飞的基点高于中国。中国以前的国营企业相当于是终身雇佣制,但那是牺牲效率换来的,跟日本能提高效率的终身雇佣制不同,最终还是被抓大放小了。
中国工业企业数量最多的一年是1995年59.21万家,部分原因是中央政府一定程度上退出了宏观调控,导致诸侯经济的结果。1998~2000年亚洲金融风暴和抓大放小降临,工业企业下降到16万户,千万级工人失业。发展到现在这种程度,2018年工业企业也才37.8万家,1995年的59万家实在太叠床架屋了,经历一轮破产兼并重组应该是必然走到的一步吧。
企业文化上,早期深圳最流行有本事跳槽没本事炒鱿鱼,并向内地扩散。中国没有仿效日本,却特别留意到了日企在被强加的长期雇佣框架中,激发出的强烈的人力资源开发意识。80年代,中国各地的国营厂长赴日考察,听取日本经济官员的报告,了解到日本企业这三神器与集体主义的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