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南阳市中心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办法出台
小学报名时间:8月10日—11日
日前,我市中心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工作即将开始,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我市中心城区小学、初中招生继续执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办法。凡201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和2019年中心城区小学毕业的应届学生,均应入学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中心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市教育局负责市直小学、初中招生的组织协调,区教体局负责所属小学、初中招生的组织协调,中小学校负责本校招生的组织实施。落实上级有关规定,加快推进中心城区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工作。
小学招生:各公办小学按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划定的生源范围,依据学生的家庭长期住址及户籍所在地进行招生。具体办法是:中心城区户口年满6周岁的儿童,由其家长持房产证(与法定监护人同住)、户口簿(与法定监护人同户,单迁、空挂无效)及学校要求的其它证件,在8月10日—11日两天时间内,集中到划定学区的小学报名,由学校审查预录,公示结果。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教基一〔2014〕600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2019]223号)要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由各区教体局负责,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向流入地的区教体局提出入学申请,经区教体局审核确认后,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到各区所属的公办学校就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学时,需提供以下证件:一是学生本人与其父母同户的居民户口簿;二是学生父母的居住证(或房产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暂住登记凭证);三是一年以上的劳动就业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四是随迁子女户籍所在地乡镇中心校出具的外出就读证明。
2019年南阳十五小学区划分
市十五小:1、西至文化路,北至中州路,东至梅溪路-南阳宾馆区间道,南至滨河路。2、市政府东院内和市二中院内。
市十五小东校区:张衡路以南,邓禹路以东,汉冶路交滨河路以北,滨河路以西。
以上信息来自南阳市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
小学报名时间:8月10日—11日
日前,我市中心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工作即将开始,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我市中心城区小学、初中招生继续执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办法。凡201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和2019年中心城区小学毕业的应届学生,均应入学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中心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市教育局负责市直小学、初中招生的组织协调,区教体局负责所属小学、初中招生的组织协调,中小学校负责本校招生的组织实施。落实上级有关规定,加快推进中心城区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工作。
小学招生:各公办小学按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划定的生源范围,依据学生的家庭长期住址及户籍所在地进行招生。具体办法是:中心城区户口年满6周岁的儿童,由其家长持房产证(与法定监护人同住)、户口簿(与法定监护人同户,单迁、空挂无效)及学校要求的其它证件,在8月10日—11日两天时间内,集中到划定学区的小学报名,由学校审查预录,公示结果。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教基一〔2014〕600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2019]223号)要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由各区教体局负责,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向流入地的区教体局提出入学申请,经区教体局审核确认后,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到各区所属的公办学校就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学时,需提供以下证件:一是学生本人与其父母同户的居民户口簿;二是学生父母的居住证(或房产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暂住登记凭证);三是一年以上的劳动就业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四是随迁子女户籍所在地乡镇中心校出具的外出就读证明。
2019年南阳十五小学区划分
市十五小:1、西至文化路,北至中州路,东至梅溪路-南阳宾馆区间道,南至滨河路。2、市政府东院内和市二中院内。
市十五小东校区:张衡路以南,邓禹路以东,汉冶路交滨河路以北,滨河路以西。
以上信息来自南阳市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