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城市道路车辆停放规范(暂行)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范城市车辆停放秩序,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切实为人民群众创造畅通有序、和谐文明的城市交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制定晋城市城市道路车辆停放规范(暂行)如下:
1
所有车辆应当在统一施划的停车泊位内规范、有序停放,严禁任何车辆在未统一施划停车泊位的地方停放。
2
严禁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泊位停放,严禁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泊位停放。
3
机动车在路内(路缘石以下)停车泊位停放的,应当按照车辆顺行方向停放,不得逆向停车,不得超出停车泊位标线区域停放。
4
车辆在路缘石以上道路停车泊位停放的,要按照箭头指示方向规范停放;停车泊位未施划箭头指示的,车头一律向外,朝向道路方向停放,车身不得超出停车泊位标线区域。
5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在道路上施划停车泊位,不得违反规定将停车设施改作他用,不得长期占用公共停车泊位,不得占用公共停车泊位进行非停车活动。
6
违反以上规范停放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理解、支持和配合,按位、规范、有序停放车辆。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范城市车辆停放秩序,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切实为人民群众创造畅通有序、和谐文明的城市交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制定晋城市城市道路车辆停放规范(暂行)如下:
1
所有车辆应当在统一施划的停车泊位内规范、有序停放,严禁任何车辆在未统一施划停车泊位的地方停放。
2
严禁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泊位停放,严禁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泊位停放。
3
机动车在路内(路缘石以下)停车泊位停放的,应当按照车辆顺行方向停放,不得逆向停车,不得超出停车泊位标线区域停放。
4
车辆在路缘石以上道路停车泊位停放的,要按照箭头指示方向规范停放;停车泊位未施划箭头指示的,车头一律向外,朝向道路方向停放,车身不得超出停车泊位标线区域。
5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在道路上施划停车泊位,不得违反规定将停车设施改作他用,不得长期占用公共停车泊位,不得占用公共停车泊位进行非停车活动。
6
违反以上规范停放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理解、支持和配合,按位、规范、有序停放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