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是凌晨一点。
我在床上像摊煎饼似的翻来覆去睡不着觉。我坐起来眯着眼,抬头瞥了一眼窗外。屋外霓虹闪烁,车声四起,丝毫没有一点半夜的气氛。我披上了外衣,打算加入这午夜的狂欢。
当我走出家门准备仰望天空时,突然在巷角处看见一只小小的兔子,惨白的路灯灯光打在他的浅绿色的皮毛上,映衬着他额头上的黄色闪电标志格外耀眼,小小的身影看上去非常孤独。
我走了过去,站在他的面前。也许是突然感觉到眼前的昏暗,他抬起头,本应是眼白的地方却是深灰色,漆黑的眸,眼神中满是落魄。
我轻轻地向他伸出了一只手,手心在他的眼前摊开。他愣愣地盯着我的手,半晌,抬头将目光移到了我的脸上,一脸错愕,而后转为怀疑。
“你没事吧?”我尽量使自己看上去诚恳而友好。他摇了摇头,用一只手撑着地,鼓足了劲才站了起来,拍了拍自己身上红色兜兜上的灰尘,抬起头一脸警觉的盯着我的脸。
他站起身后我才注意到他的红布兜正中央印着一个黑色的字,“迥……”我不禁读了出来。不料他一下子用手将布兜上的字挡得严严实实。
“¥&*#……”他声音低沉雄厚,充满磁性,但却很冷淡。
我一脸疑惑的望向他。不料他转身就跑,仿若一只离弦的箭,而后蚂蚱似的跳上了身后的平楼,动作那么自然,那么流畅,似乎早有准备似的。他站定后微微偏身,垂头用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眼神瞥了我一眼,嘴角勾起一抹笑意,又迅速消失。
我站在那里呆若木鸡,半天才回过了神,轻轻的对空气吐露了一句再见便回了家,脑海里全是他回眸一笑的景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