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77岁了,福建扫黑除恶的,我外孙女在2019年8月12号,在厦门市集美嘉庚体育馆公交车站出岛方向被人无故揪着头发狂甩并用特制的雨伞殴打头部,集美侨英派出所受理,自受理以来从未有民警主动回复2019年8月24号到2019年8月26号我女儿跟我外孙女在集美侨英派出所无人理睬,2019年9月2号我外孙女向国家信访,2019年9月3号发短信告知对殴打我外孙女的人处于200元公安行政处罚,出警抓人又把人放走,一个警号250076的吴领导警察并不是我外孙女经办人却一直恐吓我外孙女并干预我外孙女的案件,并且在办案区对着我外孙女说你被打两下又没事,在2019年9月4号中午将近打电话给我外孙女说要送达文件我外孙女要求知道警号250076的全名他态度很不好说不告诉你,作为警察敢恐吓人审问人口头传唤不给传唤文件的连自己的全名都不敢报,我孙女都有录音,我孙女医药费花了六七千,人还一直呕吐耳鸣眼睛冒星星,维权难,集美侨英派出所只是草率罚款200应付了事,公共场所殴打他人影响及其恶劣,恳请有关部门引起重视还我们公道,到时社会动荡不安,是不是每个人都打人只要罚款两百就可以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