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有人找他签名,可是我没有书,也没有照片,我还在后悔中,因为想到,刚在机场等他买了一本瑞丽上不是有他的照片吗?可当时嫌重先放在卖杂志的地方了,边上的亲说,快去拿呀!可我跑出来,发现店离我真是太远了,我不想因为这个浪费时间,于是放弃。
够了,不签了,已经够了,和小子面对面说了我想说的话,握了手。最重要的是还送了我写的信,上面还有我的名字哟,最超码让他知道一个支持他的人的名字,不过份吧,尽管他不会记得。不过,我相信,只要他看了我的信,一定会有一两句话能打动他,这点我相信。
并且,从头到尾,自认为口齿清楚,冷静沉着,一句话,没有丢自己的脸,超幸福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