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是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保证债务履行的方法和手段。随着近十年来的经济发展和交易方式多元化,反映在法律上的则是新担保方式的不断出现。“名为买卖,实为担保”的以物抵债等新型担保方式逐渐频繁地被用于现代经济交易中。由于最高院与部分省高院出台的相互矛盾的司法指导文件,导致各地方法院对于此类案件的处理各不相同,甚至时常发生同案不同判的情况。
在汉斯出版社《社会科学前沿》期刊中,有论文作者将通过对比观察中外传统与新型的担保形式、同案不同判的案例和司法指导文件,对担保制度中存在的强制性规定加以归纳,进而论证上述的以物抵债行为的效力认定问题及法律性质,以求最大程度上保护私法的意思自治及合同自由原则,使法律真正起到稳定社会经济交易秩序的作用。
在汉斯出版社《社会科学前沿》期刊中,有论文作者将通过对比观察中外传统与新型的担保形式、同案不同判的案例和司法指导文件,对担保制度中存在的强制性规定加以归纳,进而论证上述的以物抵债行为的效力认定问题及法律性质,以求最大程度上保护私法的意思自治及合同自由原则,使法律真正起到稳定社会经济交易秩序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