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小贴士】创业导师服务补贴
创 业 政 策
服务对象:创业导师
创业导师服务补贴
政策内容:认定的市创业导师。对居住本地的大连市创业导师,在市级创业孵化平台通过创业讲堂、创业沙龙、创业论坛、实训授课、项目评审等形式,提供财税、法律、营销、咨询、人力资源、投资融资、经营管理等专业指导服务,服务对象评价达到满意以上的,给予交通伙食补贴。在户籍所在地区(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和高新园区视同一个地区)市级创业孵化平台服务,每人每次给予100元补贴,在其他地区跨区服务的,每人每次给予300元补贴。对居住外地、被我市聘请的创业导师来我市从事创业指导服务的,其住宿、交通和伙食补贴参照市直机关差旅费标准予以实报实销。
文件依据:《中共大连市委办公室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5+22”人才政策的几个具体问题〉及31个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大委办发〔2019〕19号)
申请渠道:市就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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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创业导师
创业导师服务补贴
政策内容:认定的市创业导师。对居住本地的大连市创业导师,在市级创业孵化平台通过创业讲堂、创业沙龙、创业论坛、实训授课、项目评审等形式,提供财税、法律、营销、咨询、人力资源、投资融资、经营管理等专业指导服务,服务对象评价达到满意以上的,给予交通伙食补贴。在户籍所在地区(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和高新园区视同一个地区)市级创业孵化平台服务,每人每次给予100元补贴,在其他地区跨区服务的,每人每次给予300元补贴。对居住外地、被我市聘请的创业导师来我市从事创业指导服务的,其住宿、交通和伙食补贴参照市直机关差旅费标准予以实报实销。
文件依据:《中共大连市委办公室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5+22”人才政策的几个具体问题〉及31个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大委办发〔2019〕19号)
申请渠道:市就业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