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19日在京东售后平台发起换货的申请,结果被京东,多次打电话给京东客服,京东告知是订单已完成.商家未经与当事人沟通直接单方面终止订单,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的,而京东作为平台,对我的答复只是判商责,对当事人补偿50京豆.对消费者没有任何交代,对消费者的订单没有保护措施,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再次恳请广大网友转告,让京东给出广大消费者一个公平的交代,让京东给出具体的措施,不是拿一句商责来敷衍消费者,更不要拿京豆补偿来侮辱消费者,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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