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国际信托的前身是“西安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于1986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1999年12月公司增资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西安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2002年4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重新登记申请,公司获准单独保留。2008年2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换领新的金融许可证,同时更名为“西安国际信托有限公司”。2011年11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经工商登记,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时更名为“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给客户带来优势:
长安信托拥有健全的风险控制体系,有完善的法人治理机制,有一支在金融、投资、资本运作等领域具有丰富经验和突出能力的专业团队,客户选择长安信托,能够为委托人和投资客户提供全面的信托金融和理财服务。
从事的业务:长安信托主要从事资金信托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融资租赁业务和其他金融业务,涉及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产业市场和金融衍生品市场等领域。
给客户带来优势:
长安信托拥有健全的风险控制体系,有完善的法人治理机制,有一支在金融、投资、资本运作等领域具有丰富经验和突出能力的专业团队,客户选择长安信托,能够为委托人和投资客户提供全面的信托金融和理财服务。
从事的业务:长安信托主要从事资金信托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融资租赁业务和其他金融业务,涉及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产业市场和金融衍生品市场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