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昌黎全县实行清洁取暖!
秦皇岛昌黎新鲜事儿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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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重大的环境工程、民生工程。
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确保全县人民温暖过冬,按照《河北省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秦皇岛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等文件有关规定,昌黎县全县冬季实行清洁取暖。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划定禁煤区范围。
将昌黎镇一村、二村、三村、四村、五村和五里营村城区部分划定为禁煤区。
在禁煤区范围内推广使用集中供暖、“光热+”、洁净煤(洁净型煤、优质无烟煤、兰炭)等清洁取暖。禁煤区内禁止销售、储存、运输煤炭及其制品,严禁燃用除洁净煤以外的其他煤炭及其制品。
二、清洁取暖范围。
禁煤区以外的范围(两山乡、十里铺乡属山区范围的农户除外)全部推广使用洁净煤,禁止销售、燃用、储存、运输洁净煤以外的煤炭及其制品。
两山乡、十里铺乡属山区范围的农户使用洁净型煤供暖。
三、严格散煤管控。
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坚决取缔非法煤炭营销场所,禁止县域内任何企业和个人销售普通散煤和不合格型煤,严格查处进入我县境内的运输散煤车辆,禁止流动销售散煤,只允许销售合格的洁净型煤、优质无烟煤、兰炭等洁净煤。凡是违反规定的,由县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分局、公安局、交通局联合执法,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坚决杜绝使用普通散煤。
全县广大群众不准购买、使用除洁净型煤、优质无烟煤、兰炭以外的普通散煤。特别是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推广使用洁净煤供暖,一旦发现使用普通散煤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查处。
县政府将推行洁净煤保供工作,按照省市政策予以补贴。
五、强化监督管理。
设立举报电话:
0335-7800369;
0335-2022132,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举报违规经营、采购、囤积、使用、运输燃煤等行为。
特此通告。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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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重大的环境工程、民生工程。
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确保全县人民温暖过冬,按照《河北省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秦皇岛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等文件有关规定,昌黎县全县冬季实行清洁取暖。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划定禁煤区范围。
将昌黎镇一村、二村、三村、四村、五村和五里营村城区部分划定为禁煤区。
在禁煤区范围内推广使用集中供暖、“光热+”、洁净煤(洁净型煤、优质无烟煤、兰炭)等清洁取暖。禁煤区内禁止销售、储存、运输煤炭及其制品,严禁燃用除洁净煤以外的其他煤炭及其制品。
二、清洁取暖范围。
禁煤区以外的范围(两山乡、十里铺乡属山区范围的农户除外)全部推广使用洁净煤,禁止销售、燃用、储存、运输洁净煤以外的煤炭及其制品。
两山乡、十里铺乡属山区范围的农户使用洁净型煤供暖。
三、严格散煤管控。
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坚决取缔非法煤炭营销场所,禁止县域内任何企业和个人销售普通散煤和不合格型煤,严格查处进入我县境内的运输散煤车辆,禁止流动销售散煤,只允许销售合格的洁净型煤、优质无烟煤、兰炭等洁净煤。凡是违反规定的,由县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分局、公安局、交通局联合执法,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坚决杜绝使用普通散煤。
全县广大群众不准购买、使用除洁净型煤、优质无烟煤、兰炭以外的普通散煤。特别是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推广使用洁净煤供暖,一旦发现使用普通散煤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查处。
县政府将推行洁净煤保供工作,按照省市政策予以补贴。
五、强化监督管理。
设立举报电话:
0335-7800369;
0335-2022132,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举报违规经营、采购、囤积、使用、运输燃煤等行为。
特此通告。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