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河口最新供暖缴费通知!涉及河宁、海宁等小区
东营城事
1小时前 · 河口大众网官方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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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9年11月起,河口西区集中供暖业务由东营市河口区物业和市政公用事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物业市政公司)实行一体化管理。本供暖季委托东营市大明新能源公司(以下简称大明新能源公司)代为办理暖费收取,停、供暖申请,报修投诉等业务。
一、收费时间
2019年11月9日至2019年11月30日。
二、收费方式
1、通过搜索“大明新能源”微信公众号—“查询缴费”。
2、通过河口区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区农商行)各网点柜面办理缴费(网银及手机银行将陆续开通)。
3、通过各小区物业缴费。小区名单如下:河宁、海宁、河滨、供销、二吕、西湖印象(一、三期)、富海花园、怡和水岸(协胜、金辰)、河安(春和、夏安、秋丰、冬瑞)。
三、收费标准
按照东河价发〔2018〕32号文件要求,供热计费面积按照房产证建筑面积计算。居民用热价格:21元/平方米;低保户用热价格:13元/平方米;非居民用热价格:32元/平方米。
四、报停管理
用户如需申请办理停暖,请于2019年11月25日前持身份证或者房产证、购房合同等有效证件,到区农商行各网点或所在小区物业签订“住户停暖协议”。供暖企业根据“停暖协议”对用户供暖管线进行相应处理。
五、特别提示
1、未按时缴纳暖费且承诺用暖的用户,供暖企业将按延迟缴费天数收取应缴暖费金额3‰的滞纳金。采暖期结束仍未缴纳采暖费和滞纳金的用户,供暖企业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缴暖费。
2、申请停暖、开通时间为每年的8月1日至11月14日,请携带有效证件到区农商行各收费网点或所在小区物业办理,其他时间不予办理(每个采暖季只允许申请停暖或开通一次)。不按规定办理停暖手续的用户,供暖企业将对其供暖管线进行相应处理。
咨询客服电话: 0546-8671342 0546-8671270
(本通知解释权在河口区物业市政公司和大明新能源公司)
东营市河口区物业和市政公用
东营市大明新能源有限公司
事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8日【图片】
东营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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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9年11月起,河口西区集中供暖业务由东营市河口区物业和市政公用事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物业市政公司)实行一体化管理。本供暖季委托东营市大明新能源公司(以下简称大明新能源公司)代为办理暖费收取,停、供暖申请,报修投诉等业务。
一、收费时间
2019年11月9日至2019年11月30日。
二、收费方式
1、通过搜索“大明新能源”微信公众号—“查询缴费”。
2、通过河口区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区农商行)各网点柜面办理缴费(网银及手机银行将陆续开通)。
3、通过各小区物业缴费。小区名单如下:河宁、海宁、河滨、供销、二吕、西湖印象(一、三期)、富海花园、怡和水岸(协胜、金辰)、河安(春和、夏安、秋丰、冬瑞)。
三、收费标准
按照东河价发〔2018〕32号文件要求,供热计费面积按照房产证建筑面积计算。居民用热价格:21元/平方米;低保户用热价格:13元/平方米;非居民用热价格:32元/平方米。
四、报停管理
用户如需申请办理停暖,请于2019年11月25日前持身份证或者房产证、购房合同等有效证件,到区农商行各网点或所在小区物业签订“住户停暖协议”。供暖企业根据“停暖协议”对用户供暖管线进行相应处理。
五、特别提示
1、未按时缴纳暖费且承诺用暖的用户,供暖企业将按延迟缴费天数收取应缴暖费金额3‰的滞纳金。采暖期结束仍未缴纳采暖费和滞纳金的用户,供暖企业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缴暖费。
2、申请停暖、开通时间为每年的8月1日至11月14日,请携带有效证件到区农商行各收费网点或所在小区物业办理,其他时间不予办理(每个采暖季只允许申请停暖或开通一次)。不按规定办理停暖手续的用户,供暖企业将对其供暖管线进行相应处理。
咨询客服电话: 0546-8671342 0546-8671270
(本通知解释权在河口区物业市政公司和大明新能源公司)
东营市河口区物业和市政公用
东营市大明新能源有限公司
事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8日【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