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英国国策】
军事:舰船补充
建造双桅船10艘,小型船只20艘,补充武装商船5艘,作为对此前军事损耗的补充;
建造大盖伦2艘,中小盖伦4艘,作为海军的照例扩充。
【秘密】【附件1】《海军部署》
任意:新斯科舍
英国国王詹姆斯一世遣使与丹麦签订《英丹纽芬兰备忘录》;
确定布雷顿角岛为新斯科舍直属殖民地首府;
依照《英丹纽芬兰备忘录》,在丹麦协助下向新斯科舍本土进发,驱逐岛上不认可英国国王詹姆斯一世之统治者,并派遣舰队(见《海军部署》)前往协助;
宣布一切移居至新斯科舍从事渔业或贸易者,皆可申请免费获得其居住用地,并自行建造住所,以鼓励开发纽芬兰渔场;
就新斯科舍直属殖民地总督人选问题,参考枢密院意见,特别关照塞西尔伯爵等此前在对西班牙外交问题上有意见分歧之大臣,以示安抚。
【附件2】《英丹纽芬兰备忘录》
内政:新大陆
英国国王詹姆斯一世为鼓励英国在新大陆的殖民地发展,宣布弗吉尼亚殖民地的土地上,每个国民都可自由选择自己的宗教,无论是国教、清教还是天主教,以作为对其英勇开拓建设新大陆之表彰;
介于殖民地发展初期可能发生的粮食短缺隐患,特此免除从新斯科舍运至弗吉尼亚的鱼类食品一切上交国王之税务,为期5年;
介于殖民地男女比例人口现状,宣布国王将为所有前往弗吉尼亚和新斯科舍殖民地的适婚女性,补贴一半船票价钱,为期5年,到期再做议定;
向弗吉尼亚公司注资10万杜卡特收购股份,改善其财政状况,国王作为股东持股,并建议其对公司现行经营模式做出改革:建议将土地共同经营,来者皆为股东,改为土地私有化经营,来着皆可获得土地,将新大陆产品的贸易利润作为公司盈利方向:所有来到弗吉尼亚的英国国民,包括来者之随从,都可获得50英亩的土地,享有自主开发经营之权力;
为补充弗吉尼亚殖民地劳动力,进口奴隶享受关税最惠待遇,并在自1615后的5年内,豁免其税务以示鼓励;
招募精通农业种植人士,雇佣其到弗吉尼亚殖民地研究各种作物种植之状况,以作为种植业经营之参考。
外交:与瑞典的外交协定
【附件3】《英瑞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