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对象的时候说家里出的事 我给她转了几万块钱 都是分开转的 后来她让我帮忙贷款 然后把贷款的钱转给她了 她也有我主动要给她转钱的证据 后来才知道她是骗我的 理由是编的 我们也发生过关系 分手后不把钱还给我 我报警了 在警局她给我写了一份借条 不到10万 一直没还我 今天突然联系我说 可以还我钱 她借条已经打了 不管是不是主动给她的这都不重要了 她已经打了借条 她认了 但是最多还我几万块钱 如果我同意就把钱给我 然后把借条毁了 如果我不同意 要起诉她的话 她一分钱没有 她没钱 名下也没有财产 也没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 我该怎么办 该不该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