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汉滨区征迁部门张冠李戴串通企业法人将集体土地“私有化”
我们是安康市博发燃料有限責任公司的广大职工和股东,今天实名举报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老城办事处副书/记方涛,胆大妄为,合伙套取我公司征地补偿款,用虚假数字骗取国家防洪专项資金的问题。
众所周知,我们公司是一家由国有企业转化而来的老牌企业,系由原来的汉滨区燃料公司转变而来。根据市区两级政府的指示精神,为解决东关回民集聚区牛羊肉屠宰市场问题。我们于2010年8月18日同租赁方陈吉龙签订了《租赁合同》,合同明确规定了方方面面的内容。合同期限为10年,前三年租赁费每年1.2万元,第四年起每年增加9%,租金除第一年外,一年一付,于每年7月17日前交清。租赁期满,乙方应拆除相关设施,恢复地貌。如政府对标的物进行征用,属于乙方的的财产和建筑物补偿费归乙方。同时还规定了,“政府征用或整体规划改变用途的,本合同自然解除。”毫无疑问我们是这块土地的主人,是其无可争议的拥有者,土地补偿款应归于我们。
近年来,我们多次到市、区政府上.访,主要原因就是因为我公司位于丁字后街的一块面积为5633.41平方米的土地[安国用(91)-1813],在不知不觉中被人为算计而消失了。为了查清事实,我们了解到2012年东坝防洪工程占用我公司土地的情况,经查阅到编号为“[2012]129号”的安康城区东坝防洪工程《征迁补偿安置协议》,但是因为协议内容未涉及我公司而遭拒绝提供相关资料(当时,用手机拍到一些内容,附后)。
我们今天实名举报:老城办事处党委副书/记方涛在与第三方签订《征迁补偿安置协议》时投机钻营,徇私枉法,合伙套取我公司征地补偿七百余万元,用虚假数字骗取国家防洪专项资金逾百万元。事实有二:一是审查不严、张冠李戴。2012年东坝防洪工程征用土地时,该宗土地归我公司所有【安国用(91)-1813号土地使用证复印件附后】,而以方涛为中心的这个利益群体,竟将七百余万元补偿金汇入伊兰实业有限公司(当时,伊兰实业有限公司是该宗土地的承祖方,年租金1.2万元。(租赁合同附后),直接造成我公司重大经济损失;二是恶意串通,骗取国家防洪专项资金。2012年东坝防洪工程征用我公司土地时,实际征用面积为2514.41平方米(新旧土地证复印件附后,其差额为实际征用面积),但是他们虚列面积1254平方米,以3768.35平方米稽核补偿款,套取国家防洪建设资金超百万。
不假,方涛、陈吉龙团伙明知不是自己的财产,却主观故意大肆侵占他人财物,这绝不仅仅只是违纪违法的小问题,而是构成了犯罪,这里证据确凿,事实清楚,请问相关部门为什么要袒护他们呢?
举报人:陕西省安康市博发燃料有限責任公司广大职工和股东代表
联系人:刘应平等45人
声明:举报人刘应平等45人承诺以上内容绝对真实,如有虚假举报人承担一切责任!
![](http://tiebapic.baidu.com/forum/w%3D580/sign=d9ffda7467cf3bc7e800cde4e101babd/3b3c4fc2d56285355b2bf45887ef76c6a6ef6368.jpg?tbpicau=2025-03-01-05_3020a4a04a609be6a76b6a48b07cd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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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安康市博发燃料有限責任公司的广大职工和股东,今天实名举报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老城办事处副书/记方涛,胆大妄为,合伙套取我公司征地补偿款,用虚假数字骗取国家防洪专项資金的问题。
众所周知,我们公司是一家由国有企业转化而来的老牌企业,系由原来的汉滨区燃料公司转变而来。根据市区两级政府的指示精神,为解决东关回民集聚区牛羊肉屠宰市场问题。我们于2010年8月18日同租赁方陈吉龙签订了《租赁合同》,合同明确规定了方方面面的内容。合同期限为10年,前三年租赁费每年1.2万元,第四年起每年增加9%,租金除第一年外,一年一付,于每年7月17日前交清。租赁期满,乙方应拆除相关设施,恢复地貌。如政府对标的物进行征用,属于乙方的的财产和建筑物补偿费归乙方。同时还规定了,“政府征用或整体规划改变用途的,本合同自然解除。”毫无疑问我们是这块土地的主人,是其无可争议的拥有者,土地补偿款应归于我们。
近年来,我们多次到市、区政府上.访,主要原因就是因为我公司位于丁字后街的一块面积为5633.41平方米的土地[安国用(91)-1813],在不知不觉中被人为算计而消失了。为了查清事实,我们了解到2012年东坝防洪工程占用我公司土地的情况,经查阅到编号为“[2012]129号”的安康城区东坝防洪工程《征迁补偿安置协议》,但是因为协议内容未涉及我公司而遭拒绝提供相关资料(当时,用手机拍到一些内容,附后)。
我们今天实名举报:老城办事处党委副书/记方涛在与第三方签订《征迁补偿安置协议》时投机钻营,徇私枉法,合伙套取我公司征地补偿七百余万元,用虚假数字骗取国家防洪专项资金逾百万元。事实有二:一是审查不严、张冠李戴。2012年东坝防洪工程征用土地时,该宗土地归我公司所有【安国用(91)-1813号土地使用证复印件附后】,而以方涛为中心的这个利益群体,竟将七百余万元补偿金汇入伊兰实业有限公司(当时,伊兰实业有限公司是该宗土地的承祖方,年租金1.2万元。(租赁合同附后),直接造成我公司重大经济损失;二是恶意串通,骗取国家防洪专项资金。2012年东坝防洪工程征用我公司土地时,实际征用面积为2514.41平方米(新旧土地证复印件附后,其差额为实际征用面积),但是他们虚列面积1254平方米,以3768.35平方米稽核补偿款,套取国家防洪建设资金超百万。
不假,方涛、陈吉龙团伙明知不是自己的财产,却主观故意大肆侵占他人财物,这绝不仅仅只是违纪违法的小问题,而是构成了犯罪,这里证据确凿,事实清楚,请问相关部门为什么要袒护他们呢?
举报人:陕西省安康市博发燃料有限責任公司广大职工和股东代表
联系人:刘应平等45人
声明:举报人刘应平等45人承诺以上内容绝对真实,如有虚假举报人承担一切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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