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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篇 基础理论篇
第1章 社会保障制度概论
1.1 复习笔记
一、社会保障制度简史
1社会保障制度的形成时期
1883年至1934年为社会保障制度的形成时期。这一时期社会保障制度的特点是与职业相关的单项社会保险项目出台,从保障的对象看尚未实现普遍性,从保障的项目看也不具全面性,全国性的整体制度此时尚未形成。这一时期的发端标志是德国的社会保险立法。
继德国之后,其它欧洲国家也纷纷出台单项社会保险立法,表明社会保障制度在欧洲大陆的确立。
2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时期
1935年至1947年为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时期。这一时期是以美国1935年颁布的《社会保障法》为标志的,在这个法案中第一次出现“社会保障”一词,美国人创造社会保障这个词是以其全民化和统一管理为特点的,区别于德国以与职业相关的分散管理为特点的社会保险制度。
3社会保障制度的繁荣时期
1948年至1979年为社会保障制度的繁荣时期。这一时期是以1948年英国第一个宣布建成“福利国家”为标志的。这阶段社会保障繁荣发展发展有四重含义:
(1)世界上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急剧增加;
(2)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和受益范围进一步扩大;
(3)社会保障项目构成趋于网络化;
(4)社会保障水平提高,社会保障开支占国民总产值的比重显著增长。
4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时期
1979年以后为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时期。70年代西方出现“滞涨”现象,曾经是福利国家为之骄傲的社会保障制度,相对于它的经济增长来说已成为国家的负担。在这种经济背景下,新经济自由主义批评和攻击社会保障制度,主张改革社会保障制度。
在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实践方面,西方福利国家纷纷提高工人和雇主的缴费比例,削减社会保障支出。
二、社会保障制度的本质及内部结构
1社会保障制度及其本质特征
(1)社会保障制度的定义
①社会保障在最广泛的意义上是国际劳工组织常称的社会保护制度,它是指一个社会通过正式的和非正式的制度为它的国民提供的安全保障。
②在较次广泛的意义上,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以再分配为手段而达到社会安定目标的一种正式的制度安排,它的主要内容包括社会保险和社会救济及社会福利制度。
③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通过立法并依法采取的强制手段对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对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及各种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分散个人风险,以保证劳动力再生产、社会安定、经济有序进行的措施、制度和事业的总称。这一定义主要适用于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中国。
(2)社会保障制度的本质特征
①社会保障制度的目标是保证劳动力再生产、社会安定和经济稳定增长
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的“稳定器”,它是一种社会制度,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完全是作为一种宏观经济调控制度来建设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一种社会制度,也是一种经济制度。
②社会保障制度的责任主体是国家和政府
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主体性表现在:国家通过立法提供一套社会保障制度的法律制度框架;政府行政机构在此法律框架下,依法规划、组织和实施各项目社会保障计划。
③社会保障制度通过再分配保证社会公平
社会保障再分配性质意味着部分社会成员对社会保障制度贡献较大,而从该制度中获取的相对较少,而另一部分社会成员对社会保障制度贡献较小甚至终生没有贡献,从制度中获利则相对较多。
④社会保障制度实施具有强制性
社会保障制度规定的居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由法律规定的;具体的社会保障项目、内容、形式、享受标准及运作程序等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⑤社会保障制度提供的是基本生活需求的保障
通过保障基本生活需求有利于社会成员通过社会保障制度分享经济增长和发展的成果。
2社会保障制度的结构
(1)社会保险
①社会保险的定义
社会保险是以国家立法强制征集社会保险税(费),并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当劳动者及其亲属因劳动者年老、疾病、工伤、残疾、生育、死亡、失业等风险引起经济损失、收入中断或减少时,以社会保险给付支付给受益人,保证其基本生活需求的社会保障制度。
②社会保险制度的特点
a.社会保险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强调权利与义务的对等关系。
b.社会保险通用商业保险的机制和法则。社会保险之所以称作保险,是因为它的技术基础与商业保险是相通的,它的有效运行要求有足够数量的同质风险。
(2)社会救助
①社会救助的定义
社会救助是得到国家立法保障的公民基本权利之一,当公民难以维持最低生活需求时,由国家和社会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标准向其提供保证最低生活需求的物质援助的社会保障制度。
②社会救助制度的特点
a.社会救助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公民的生存权是现代国家、尤其是工业化国家法律所赋予的,当公民生活无以为继时有权获得国家和社会的帮助。
b.社会救助是一种需经家庭经济调查的社会保障制度。有一套严格的制度和程序确定申请救济的公民的生活状况是否具有享受社会救助的资格。
c.由于社会救助是纯公共产品,它不强调权利与义务的对等,其保障水平低于社会保险,只是提供最低生活保障。
(3)社会福利
①社会福利的含义
a.在最广泛的意义上,它指一切改善和提高人民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社会措施;
b.中层意义的社会福利基本上是社会保障的同义语,是西欧国家普遍来替代社会保障的一个概念;
c.在中国使用狭义的社会福利概念。社会福利是国家或政府在立法或政策范围内为所有对象普遍提供在一定的生活水平上尽可能提高生活质量的资金和服务的社会保障制度。
②社会福利制度的特点
a.社会福利是为立法或政策范围内的所有公民普遍提供的,带有普遍性原则。
b.从保障水平来看,社会福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处于最高层次,其目的是提高受益者的生活质量。
(4)特殊保障
特殊保障是国家根据自己的需要专门为某一类人群设立的标准或给付条件不同的社会保障制度。
上篇 基础理论篇
第1章 社会保障制度概论
1.1 复习笔记
一、社会保障制度简史
1社会保障制度的形成时期
1883年至1934年为社会保障制度的形成时期。这一时期社会保障制度的特点是与职业相关的单项社会保险项目出台,从保障的对象看尚未实现普遍性,从保障的项目看也不具全面性,全国性的整体制度此时尚未形成。这一时期的发端标志是德国的社会保险立法。
继德国之后,其它欧洲国家也纷纷出台单项社会保险立法,表明社会保障制度在欧洲大陆的确立。
2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时期
1935年至1947年为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时期。这一时期是以美国1935年颁布的《社会保障法》为标志的,在这个法案中第一次出现“社会保障”一词,美国人创造社会保障这个词是以其全民化和统一管理为特点的,区别于德国以与职业相关的分散管理为特点的社会保险制度。
3社会保障制度的繁荣时期
1948年至1979年为社会保障制度的繁荣时期。这一时期是以1948年英国第一个宣布建成“福利国家”为标志的。这阶段社会保障繁荣发展发展有四重含义:
(1)世界上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急剧增加;
(2)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和受益范围进一步扩大;
(3)社会保障项目构成趋于网络化;
(4)社会保障水平提高,社会保障开支占国民总产值的比重显著增长。
4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时期
1979年以后为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时期。70年代西方出现“滞涨”现象,曾经是福利国家为之骄傲的社会保障制度,相对于它的经济增长来说已成为国家的负担。在这种经济背景下,新经济自由主义批评和攻击社会保障制度,主张改革社会保障制度。
在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实践方面,西方福利国家纷纷提高工人和雇主的缴费比例,削减社会保障支出。
二、社会保障制度的本质及内部结构
1社会保障制度及其本质特征
(1)社会保障制度的定义
①社会保障在最广泛的意义上是国际劳工组织常称的社会保护制度,它是指一个社会通过正式的和非正式的制度为它的国民提供的安全保障。
②在较次广泛的意义上,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以再分配为手段而达到社会安定目标的一种正式的制度安排,它的主要内容包括社会保险和社会救济及社会福利制度。
③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通过立法并依法采取的强制手段对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对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及各种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分散个人风险,以保证劳动力再生产、社会安定、经济有序进行的措施、制度和事业的总称。这一定义主要适用于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中国。
(2)社会保障制度的本质特征
①社会保障制度的目标是保证劳动力再生产、社会安定和经济稳定增长
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的“稳定器”,它是一种社会制度,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完全是作为一种宏观经济调控制度来建设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一种社会制度,也是一种经济制度。
②社会保障制度的责任主体是国家和政府
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主体性表现在:国家通过立法提供一套社会保障制度的法律制度框架;政府行政机构在此法律框架下,依法规划、组织和实施各项目社会保障计划。
③社会保障制度通过再分配保证社会公平
社会保障再分配性质意味着部分社会成员对社会保障制度贡献较大,而从该制度中获取的相对较少,而另一部分社会成员对社会保障制度贡献较小甚至终生没有贡献,从制度中获利则相对较多。
④社会保障制度实施具有强制性
社会保障制度规定的居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由法律规定的;具体的社会保障项目、内容、形式、享受标准及运作程序等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⑤社会保障制度提供的是基本生活需求的保障
通过保障基本生活需求有利于社会成员通过社会保障制度分享经济增长和发展的成果。
2社会保障制度的结构
(1)社会保险
①社会保险的定义
社会保险是以国家立法强制征集社会保险税(费),并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当劳动者及其亲属因劳动者年老、疾病、工伤、残疾、生育、死亡、失业等风险引起经济损失、收入中断或减少时,以社会保险给付支付给受益人,保证其基本生活需求的社会保障制度。
②社会保险制度的特点
a.社会保险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强调权利与义务的对等关系。
b.社会保险通用商业保险的机制和法则。社会保险之所以称作保险,是因为它的技术基础与商业保险是相通的,它的有效运行要求有足够数量的同质风险。
(2)社会救助
①社会救助的定义
社会救助是得到国家立法保障的公民基本权利之一,当公民难以维持最低生活需求时,由国家和社会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标准向其提供保证最低生活需求的物质援助的社会保障制度。
②社会救助制度的特点
a.社会救助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公民的生存权是现代国家、尤其是工业化国家法律所赋予的,当公民生活无以为继时有权获得国家和社会的帮助。
b.社会救助是一种需经家庭经济调查的社会保障制度。有一套严格的制度和程序确定申请救济的公民的生活状况是否具有享受社会救助的资格。
c.由于社会救助是纯公共产品,它不强调权利与义务的对等,其保障水平低于社会保险,只是提供最低生活保障。
(3)社会福利
①社会福利的含义
a.在最广泛的意义上,它指一切改善和提高人民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社会措施;
b.中层意义的社会福利基本上是社会保障的同义语,是西欧国家普遍来替代社会保障的一个概念;
c.在中国使用狭义的社会福利概念。社会福利是国家或政府在立法或政策范围内为所有对象普遍提供在一定的生活水平上尽可能提高生活质量的资金和服务的社会保障制度。
②社会福利制度的特点
a.社会福利是为立法或政策范围内的所有公民普遍提供的,带有普遍性原则。
b.从保障水平来看,社会福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处于最高层次,其目的是提高受益者的生活质量。
(4)特殊保障
特殊保障是国家根据自己的需要专门为某一类人群设立的标准或给付条件不同的社会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