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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
一、刑事诉讼
1诉讼
(1)诉讼的概念
我国的诉讼是指在国家司法机关的主持下,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解决讼争的全部活动。
(2)诉讼的分类
按照国家的历史类型,诉讼可以分为奴隶制国家诉讼、封建制国家诉讼、资本主义国家诉讼和社会主义国家诉讼。
按照诉讼程序的特征,诉讼可以划分为控告式(或日弹劾式)诉讼、纠问式(或日审问式)诉讼和混合式(或日审问辩论式)诉讼。
近现代西方国家的诉讼形式又有当事人主义和职权主义之划分。二战以后,当事人主义和职权主义两种诉讼程序相互吸收,取长补短,相互融合,尤其是大陆法系各国,对当事人主义诉讼程序的吸收,已成为一种普遍性的趋势。
按照诉讼的任务和诉讼法律关系构成的不同,诉讼可以划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
2刑事诉讼
(1)刑事诉讼的概念
刑事诉讼是指在国家专门机关的主持和相关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查明犯罪事实、追究和惩罚犯罪、保障人权的活动。
在我国,刑事诉讼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查证、核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实施了犯罪,是否应当受到刑罚的处罚以及应当受到何种刑罚处罚,并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的活动。
(2)刑事诉讼的特点
①刑事诉讼必须由法定的专门机关主持进行,其他国家机关无权进行。
②刑事诉讼活动必须是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进行。
③刑事诉讼活动必须依法进行。
④刑事诉讼活动的内容是解决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犯了什么罪,是否应当受到刑事处罚,以及处以什么样的刑罚的问题。
⑤刑事诉讼是在特定的诉讼形式(或曰诉讼模式、诉讼结构)下进行的。
⑥刑事诉讼的目的是准确、及时、合法地揭露、证实犯罪,依法惩罚犯罪,同时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以最终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顺利进行。
二、刑事诉讼法
1刑事诉讼法的概念
(1)刑事诉讼法的概念
在我国,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的调整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等)、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监狱等机关,以及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与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
(2)刑事诉讼法的内容
①规定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各个阶段的职责、权限,以及它们相互之间的诉讼法律关系;
②规定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进行刑事诉讼应当遵守的原则、制度、程序和方法;
③规定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调查、收集证据,审查、核实运用证据,查明案件事实的基本规则;
④规定刑事诉讼中强制措施的种类以及适用的对象、条件和程序;
⑤规定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刑事诉讼活动的原则、程序和权利、义务;
⑥规定刑事诉讼各个阶段的任务、程序和进行的方法,以及适用的法律文书;
⑦规定监督、检查刑事诉讼活动是否正确、合法,以及纠正错误的原则、程序和方法等。
2刑事诉讼法的渊源
(1)狭义的刑事诉讼法,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2)广义的刑事诉讼法,包括:
①宪法;
②刑事诉讼法典,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③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其他法律、法令中有关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
④国家立法机关就刑事诉讼程序有关问题所作的决定或补充规定;
⑤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就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和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中,如何具体运用法律、法令问题所作的解释、通知、批复等;
⑥有关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的规定;
⑦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为了执行国家法律、法令而颁布的行政法规中的有关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或就本部门业务工作中与刑事诉讼有关的问题所作的规定;
⑧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所颁布的地方性法规中有关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及其所作的解释;
⑨有关国际条约。
三、刑事诉讼法与宪法、相邻部门法的关系
1刑事诉讼法与宪法的关系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我国的社会制度、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国家机构及其活动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具有至高无上的法律效力。刑事诉讼法与宪法的关系是“子法”与“母法”的关系。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内容,务必符合宪法的基本原则及其所规定的刑事司法制度、组织和原则。
(2)刑事诉讼法是实现宪法保障人身自由功能的有效手段。
(3)宪法规定的政治体制和政治制度,决定刑事诉讼法的指导思想、任务、基本原则和诉讼程序。不同的政治体制和政治制度,有着不同的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与宪法有着极其密切的关系,宪法是制定刑事诉讼法的根据,刑事诉讼法是宪法所规定的政治制度和政治体制的具体体现。
第一部分 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
一、刑事诉讼
1诉讼
(1)诉讼的概念
我国的诉讼是指在国家司法机关的主持下,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解决讼争的全部活动。
(2)诉讼的分类
按照国家的历史类型,诉讼可以分为奴隶制国家诉讼、封建制国家诉讼、资本主义国家诉讼和社会主义国家诉讼。
按照诉讼程序的特征,诉讼可以划分为控告式(或日弹劾式)诉讼、纠问式(或日审问式)诉讼和混合式(或日审问辩论式)诉讼。
近现代西方国家的诉讼形式又有当事人主义和职权主义之划分。二战以后,当事人主义和职权主义两种诉讼程序相互吸收,取长补短,相互融合,尤其是大陆法系各国,对当事人主义诉讼程序的吸收,已成为一种普遍性的趋势。
按照诉讼的任务和诉讼法律关系构成的不同,诉讼可以划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
2刑事诉讼
(1)刑事诉讼的概念
刑事诉讼是指在国家专门机关的主持和相关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查明犯罪事实、追究和惩罚犯罪、保障人权的活动。
在我国,刑事诉讼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查证、核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实施了犯罪,是否应当受到刑罚的处罚以及应当受到何种刑罚处罚,并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的活动。
(2)刑事诉讼的特点
①刑事诉讼必须由法定的专门机关主持进行,其他国家机关无权进行。
②刑事诉讼活动必须是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进行。
③刑事诉讼活动必须依法进行。
④刑事诉讼活动的内容是解决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犯了什么罪,是否应当受到刑事处罚,以及处以什么样的刑罚的问题。
⑤刑事诉讼是在特定的诉讼形式(或曰诉讼模式、诉讼结构)下进行的。
⑥刑事诉讼的目的是准确、及时、合法地揭露、证实犯罪,依法惩罚犯罪,同时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以最终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顺利进行。
二、刑事诉讼法
1刑事诉讼法的概念
(1)刑事诉讼法的概念
在我国,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的调整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等)、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监狱等机关,以及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与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
(2)刑事诉讼法的内容
①规定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各个阶段的职责、权限,以及它们相互之间的诉讼法律关系;
②规定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进行刑事诉讼应当遵守的原则、制度、程序和方法;
③规定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调查、收集证据,审查、核实运用证据,查明案件事实的基本规则;
④规定刑事诉讼中强制措施的种类以及适用的对象、条件和程序;
⑤规定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刑事诉讼活动的原则、程序和权利、义务;
⑥规定刑事诉讼各个阶段的任务、程序和进行的方法,以及适用的法律文书;
⑦规定监督、检查刑事诉讼活动是否正确、合法,以及纠正错误的原则、程序和方法等。
2刑事诉讼法的渊源
(1)狭义的刑事诉讼法,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2)广义的刑事诉讼法,包括:
①宪法;
②刑事诉讼法典,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③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其他法律、法令中有关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
④国家立法机关就刑事诉讼程序有关问题所作的决定或补充规定;
⑤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就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和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中,如何具体运用法律、法令问题所作的解释、通知、批复等;
⑥有关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的规定;
⑦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为了执行国家法律、法令而颁布的行政法规中的有关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或就本部门业务工作中与刑事诉讼有关的问题所作的规定;
⑧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所颁布的地方性法规中有关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及其所作的解释;
⑨有关国际条约。
三、刑事诉讼法与宪法、相邻部门法的关系
1刑事诉讼法与宪法的关系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我国的社会制度、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国家机构及其活动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具有至高无上的法律效力。刑事诉讼法与宪法的关系是“子法”与“母法”的关系。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内容,务必符合宪法的基本原则及其所规定的刑事司法制度、组织和原则。
(2)刑事诉讼法是实现宪法保障人身自由功能的有效手段。
(3)宪法规定的政治体制和政治制度,决定刑事诉讼法的指导思想、任务、基本原则和诉讼程序。不同的政治体制和政治制度,有着不同的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与宪法有着极其密切的关系,宪法是制定刑事诉讼法的根据,刑事诉讼法是宪法所规定的政治制度和政治体制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