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河上宸开盘当天对外宣传热销,去化9成,但我今天回家上网一查,明明显示的5成都不到,这其中到底有什么猫腻?”最近,扬州市民王先生向小编咨询投诉,称他在扬州北区的楼盘招商&新城·运河上宸看房时碰到了蹊跷事,质疑招商&新城·运河上宸的对外宣布的销售数据有“水分”。小编调查发现,招商&新城·运河上宸对外公布的销售数据与网上房地产上公示的销售数据的确差距较大,涉嫌虚报认购数据,虚假宣传,属于违规行为。
新闻调查
热销9成?网上公示不足5成 涉嫌销售数据造假虚假宣传
招商&新城-运河上宸12月24日开盘,当天对外释放消息“去化率高达9成,劲销3.5亿”。相关规定销售数据最迟7天之内上传,小编今日(距离开盘7日)在扬州市房产信息网上查询到,截至2019年12月31日,运河上宸新领销售许可证的1#、17#、18#、5#、19#共322套房源,已售房源共计157套,可售房源165套,也就是说12月24日开盘至今,真正的销售量连5成都没到,仅有48.76%。
扬州本地媒体记者采访到招商&新城-运河上宸的相关负责人,这位负责人表示,12月24日开盘当天仅推出了1#、17#、18#、5#的房源。如果按照开发商宣称的除去19号楼的70套房源,开盘当天也推出了252套房源,截止今日才认购157套房源,去化率也仅6成左右,而且这个数据还是建立在认购房源最终会全部转化为成交的基础之上,销售数据仍和开盘当天宣传的9成相差甚远,涉嫌销售数据造假,虚假宣传。

业内揭秘
负面消息不断 夸大成交虚假宣传意在忽悠购房者赶紧下手
据多家媒体报道,招商&新城-运河上宸在未领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就让购房者冻结30万存款提前选房。小编在市长寄语中也看到关于运河上宸楼盘的多起投诉,一位购房者投诉,房子没买到,30万被冻结了月余,具体解冻时间不详。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目前扬州楼市相对前两年市场趋冷,一些蓄客不理想的楼盘为了制造“饥饿假象”促进楼盘的销售,通过数据造假来虚张声势,给以购房者热销的假象,以“忽悠”更多处在观望状态的购房者赶紧下手。根据中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4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商品房销售宣传广告,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因此开发商在销售广告中运用虚假销售数据欺骗消费者,显然属于违规行为。
有法可依
销售数据造假,虚假宣传可依法停止办理后续预(销)售手续
记者了解到,按照相关规定,为了保障购房人的知情权,楼盘公布的销售进度必须和网上房地产公示的一致,并应及时更新销售情况。如果是开盘集中认购的,当天工作量太大,最迟也得7天之内把数据上传到网上房地产,否则就涉嫌虚报认购数据,属于违规行为。
另外,2017年扬州市市政府办公室发部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严厉打击销售数据造假,虚假宣传的违规行为,根据扬州市《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通知 》第三条继续强化市场监管:一是由市房管部门牵头,多部门参加,立即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于捂盘惜售、伪造证明材料、虚构市场交易情况、进行虚假宣传、发布虚假数据、制造市场恐慌、订立阴阳合同等行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停资质申报,已取得预(销)售许可的暂停网签,停止办理后续预(销)售手续;对房地产经纪机构依法给予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新闻调查
热销9成?网上公示不足5成 涉嫌销售数据造假虚假宣传
招商&新城-运河上宸12月24日开盘,当天对外释放消息“去化率高达9成,劲销3.5亿”。相关规定销售数据最迟7天之内上传,小编今日(距离开盘7日)在扬州市房产信息网上查询到,截至2019年12月31日,运河上宸新领销售许可证的1#、17#、18#、5#、19#共322套房源,已售房源共计157套,可售房源165套,也就是说12月24日开盘至今,真正的销售量连5成都没到,仅有48.76%。
扬州本地媒体记者采访到招商&新城-运河上宸的相关负责人,这位负责人表示,12月24日开盘当天仅推出了1#、17#、18#、5#的房源。如果按照开发商宣称的除去19号楼的70套房源,开盘当天也推出了252套房源,截止今日才认购157套房源,去化率也仅6成左右,而且这个数据还是建立在认购房源最终会全部转化为成交的基础之上,销售数据仍和开盘当天宣传的9成相差甚远,涉嫌销售数据造假,虚假宣传。

业内揭秘
负面消息不断 夸大成交虚假宣传意在忽悠购房者赶紧下手
据多家媒体报道,招商&新城-运河上宸在未领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就让购房者冻结30万存款提前选房。小编在市长寄语中也看到关于运河上宸楼盘的多起投诉,一位购房者投诉,房子没买到,30万被冻结了月余,具体解冻时间不详。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目前扬州楼市相对前两年市场趋冷,一些蓄客不理想的楼盘为了制造“饥饿假象”促进楼盘的销售,通过数据造假来虚张声势,给以购房者热销的假象,以“忽悠”更多处在观望状态的购房者赶紧下手。根据中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4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商品房销售宣传广告,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因此开发商在销售广告中运用虚假销售数据欺骗消费者,显然属于违规行为。
有法可依
销售数据造假,虚假宣传可依法停止办理后续预(销)售手续
记者了解到,按照相关规定,为了保障购房人的知情权,楼盘公布的销售进度必须和网上房地产公示的一致,并应及时更新销售情况。如果是开盘集中认购的,当天工作量太大,最迟也得7天之内把数据上传到网上房地产,否则就涉嫌虚报认购数据,属于违规行为。
另外,2017年扬州市市政府办公室发部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严厉打击销售数据造假,虚假宣传的违规行为,根据扬州市《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通知 》第三条继续强化市场监管:一是由市房管部门牵头,多部门参加,立即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于捂盘惜售、伪造证明材料、虚构市场交易情况、进行虚假宣传、发布虚假数据、制造市场恐慌、订立阴阳合同等行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停资质申报,已取得预(销)售许可的暂停网签,停止办理后续预(销)售手续;对房地产经纪机构依法给予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