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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滨州市滨城区清怡小学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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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怡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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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滨教〔2019〕19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东校区(渤海九路以东)、西校区(渤海九路以西)一年级新生报名材料审核及招生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及条件
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为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
(一)常住居民子女
适龄儿童少年报名需提供本人及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学校服务范围内的住房证明(房产证或不动产证,须是居住用地建设的居住用房,法定监护人拥有全部产权),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的常住户口应与其法定监护人户口及实际居住地一致,且法定监护人为户口户主和住房所有人。
2.户口和居住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合法固定住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儿童少年,可依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确定服务学校:①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②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③父母双方名下无独立住房,且儿童与其监护人的户口、居住地长期和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者(儿童户口自出生以来未迁移过);④孤儿。
3.购买新建住房,已实际居住但尚未办理不动产证的,需提供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户口簿、购房网签合同、房屋预告登记证、房产信息查询证明、交全款票据、水电暖及物业管理费发票等材料,并经核实确实符合常住条件。
4.购买二手住房,已实际居住且须过户一年以上(以房产证和过户契税时间为准),房产证与户口所在地一致。同一住房,在小学段内,只能作为一个家庭子女入学的条件依据。
(二)外来务工人员(含流动人口,下同)随迁子女
外来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到城区学校入学。
1.子女随父母在城区居住 1 年以上,需提供城区内合法稳定住所的住房证明或房管部门备案(或经公证机关公证)1 年以上的房屋居住用房租赁合同。
2.原籍户口簿及由现居住地公安部门签发的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的居住证(至招生当年 6 月 30 日之前满 1 年以上)。自2020 年起,还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居住证(至招生当年 6 月 30日之前满 1 年以上)及原籍户口簿。
(三)时间界定要求。各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所需材料涉及时限要求而无特别说明的,计算截止日期均为招生当年的 6月 30 日。
二、报名时间
8月20日—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三、报名地点
东校区:黄河10路与渤海7路交叉口向南150米(授田英才学园西门)教学楼一楼大厅。
西校区:渤海11路与黄河10-1路交叉口向西300米(清怡小学南门)教学楼一楼大厅。
四、报名安排

另:新河湾、田园牧歌、锦绣城一期、金廷公馆4个小区划分到滨州学院附属小学。

五、报名程序:
1.入学资格初审:按报名时段,在指定校区大门口处领取材料审核的顺序号,然后进入学校教学楼一楼大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全程录像,请保持安静、文明。
2.入户查验:对证明材料有疑问的,学校将派专人到家中实地查验,请家中留人。
3.户籍查验:学生户籍与派出所户籍信息进行核对、查验。
4.入学公告:经复审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学校将于8月31日上午9:00分别在东、西校区学校门口予以公告,请持报名顺序号到东、西校区原报名处领取入学通知书。
六、本《通知》已同时在我校网站(网址为:http://www.bcqyxx.com/)、清怡小学 微信公众号发布。咨询电话:3096119。
滨州市滨城区清怡小学
2019年8月17日


1楼2020-01-07 15:32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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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楼2020-01-08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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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行一善,转发和跟帖都算


      7楼2020-07-17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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