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贝宁老师主持的今日说法讲过这么一个纠纷。
一农户家庭,生了一子一女。一家人含辛茹苦的把儿子拉扯长大供他上大学,优秀的儿子找了个女朋友是大城市独生女,谈婚时候老丈人叫说家里就一个独生女,以后外孙必须跟他姓,不然别结婚,但是农户家庭也就这么一儿子。本身是个大喜事,最后结婚儿子跟家里人脱离关系,气死了自己老母亲,从此两家人不再来往。谁知道老农民中彩票中了500万,扣完税能拿300多万。儿子知道后非得要回来继承,说当初结婚也没通过法律公证脱离关系,自己依然具有继承权。老头表示,要继承权可以,孙子必须把姓改回来,不然捐给敬老院都不给你丫留一毛钱。
又想继承家业,又不让你儿子跟你爹姓,哪有那种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