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二建建筑实务考点 30个数字记忆要点
1.住宅建筑物:1-3层为低层住宅,4-6层为多层住宅,6-9层(或高度不大于27m)是中高层住宅,10层和10层以上或高度大于27m是高层住宅。
2.除住宅外的建筑物,高度大于24m者为单层或多层建筑,大于24m为高层建筑(不包括大于24m的单层建筑),大于100m为超高层建筑。
3.建筑物由结构体系,围护体系(屋面、外墙、门、窗)和设备体系(给排水系统、供电系统、供热通风系统-水暖电)构成。
4.建筑构造的影响因素:荷载因素,环境因素(自然因素、人为因素),技术因素(建筑材料、建筑结构、施工方法-必考),建筑标准(造价标准、装修标准、设备标准)。
5.建筑构造设计的原则:坚固实用(足够的强度、刚度、整体性),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美观大方。
6.实行建筑高度控制的,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建筑物和构筑物最高点的高度计算。
7.非实行建筑高度控制的,按室外地面至其层面面层或女儿墙顶点的高度计算;坡层顶应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层檐和屋脊的平均高度,不计局部突出的楼梯间(不超过1/4)。
8.不允许空出道路和用地红线的建筑突出物:结构挡土墙、挡土桩、地下室、化粪池、门廊、阳台、室外楼梯等。
9.允许突出道路红线的有:有人行道时2.5m以上允许突出的空调机位0.5m,无人行道上4m以上允许突出的空调机位0.5m.
10.地下室局部夹层净高不应小于2m,严禁将幼儿、老年人生活用房设在地下室,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不应设在地下二层及以下,架空层、避难层不低于2m.
11.超高层应设置避难间。
12.台阶与坡道设置应:台阶踏步宽度不宜小于0.3m,踏步高度不宜大于0.15m~0.1m,室内台阶踏步数不应小于2级;临空高度在24米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临空高度在24m或以上的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栏杆使用垂直杆件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
13.楼梯的踏步一般不超过18级,亦不少于3级,楼梯平台上部及下部过道处净高不应小于2m,楼段净高不宜小于2.2m,平台扶手处的最小宽度不应小于楼段净宽,并不得小于1.2m.
14.管道井、烟道、通风道和垃圾管道应分别独立设置,烟道和通风道应伸出屋面,伸出平屋面高度不小于0.6m,且不得低于女儿墙的高度。
15.住宅朝西应采用外遮阳,朝东宜采用外遮阳,一套房至少要有一个房间能获得冬季日照,卧室、起居室、厨房应有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
16.住宅自然通风开口不应小于地面面积5%,公共建筑外窗可开启面积不小于外窗总面积的30%,屋顶透明部分的面积不大于屋顶总面积的20%.
17.热辐射光源有白炽灯和卤钨灯,优点为体积小,构造简单,价格便宜,用在居住建筑和开关频繁,不允许有频闪现象的场所。
18.气体放电光源有荧光灯,发光效率高,寿命长,不能开关次数频繁,有频闪现象。
19.高速运转物体的场所(车间)应采用混合光源,图书馆或阅读珍贵资料的场包不应采用具有紫光、蓝光等短波辐射的光源。
20.在顶棚上的灯具不宜设置在工作位置的正前方,宜设在工作区的两侧,并使灯具的长轴方向与水平视线相平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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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宅建筑物:1-3层为低层住宅,4-6层为多层住宅,6-9层(或高度不大于27m)是中高层住宅,10层和10层以上或高度大于27m是高层住宅。
2.除住宅外的建筑物,高度大于24m者为单层或多层建筑,大于24m为高层建筑(不包括大于24m的单层建筑),大于100m为超高层建筑。
3.建筑物由结构体系,围护体系(屋面、外墙、门、窗)和设备体系(给排水系统、供电系统、供热通风系统-水暖电)构成。
4.建筑构造的影响因素:荷载因素,环境因素(自然因素、人为因素),技术因素(建筑材料、建筑结构、施工方法-必考),建筑标准(造价标准、装修标准、设备标准)。
5.建筑构造设计的原则:坚固实用(足够的强度、刚度、整体性),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美观大方。
6.实行建筑高度控制的,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建筑物和构筑物最高点的高度计算。
7.非实行建筑高度控制的,按室外地面至其层面面层或女儿墙顶点的高度计算;坡层顶应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层檐和屋脊的平均高度,不计局部突出的楼梯间(不超过1/4)。
8.不允许空出道路和用地红线的建筑突出物:结构挡土墙、挡土桩、地下室、化粪池、门廊、阳台、室外楼梯等。
9.允许突出道路红线的有:有人行道时2.5m以上允许突出的空调机位0.5m,无人行道上4m以上允许突出的空调机位0.5m.
10.地下室局部夹层净高不应小于2m,严禁将幼儿、老年人生活用房设在地下室,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不应设在地下二层及以下,架空层、避难层不低于2m.
11.超高层应设置避难间。
12.台阶与坡道设置应:台阶踏步宽度不宜小于0.3m,踏步高度不宜大于0.15m~0.1m,室内台阶踏步数不应小于2级;临空高度在24米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临空高度在24m或以上的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栏杆使用垂直杆件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
13.楼梯的踏步一般不超过18级,亦不少于3级,楼梯平台上部及下部过道处净高不应小于2m,楼段净高不宜小于2.2m,平台扶手处的最小宽度不应小于楼段净宽,并不得小于1.2m.
14.管道井、烟道、通风道和垃圾管道应分别独立设置,烟道和通风道应伸出屋面,伸出平屋面高度不小于0.6m,且不得低于女儿墙的高度。
15.住宅朝西应采用外遮阳,朝东宜采用外遮阳,一套房至少要有一个房间能获得冬季日照,卧室、起居室、厨房应有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
16.住宅自然通风开口不应小于地面面积5%,公共建筑外窗可开启面积不小于外窗总面积的30%,屋顶透明部分的面积不大于屋顶总面积的20%.
17.热辐射光源有白炽灯和卤钨灯,优点为体积小,构造简单,价格便宜,用在居住建筑和开关频繁,不允许有频闪现象的场所。
18.气体放电光源有荧光灯,发光效率高,寿命长,不能开关次数频繁,有频闪现象。
19.高速运转物体的场所(车间)应采用混合光源,图书馆或阅读珍贵资料的场包不应采用具有紫光、蓝光等短波辐射的光源。
20.在顶棚上的灯具不宜设置在工作位置的正前方,宜设在工作区的两侧,并使灯具的长轴方向与水平视线相平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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