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是指发生在非官方金融机构的社会个人、企业及其他经济主体之间的资金融通活动。近几年来,民间借贷行为高发,所产生的法律纠纷也居高不下。
抛开情面和人际关系,从理性的角度去判别借款的可行性,否则,借款只能是化为乌有,自己可能还会背上刑事罪名,当事人借款一定要三思。
常见案例:小王为了还赌债,向好友小钱借款,并出具借条载明:“今借到小钱的现金5万元,用于偿还赌债。以自有房屋抵押担保两年内归还。”实际上,两人并未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借款到期后小王也未按期归还。小钱不乐意,持借条起诉要求小王归还借款5万元。
律师分析:小王向小钱借款虽非直接用于赌博,却用于归还赌债,依照《审理借贷案件意见》第11条: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民法通则第134条第3款及《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试行))第163条、第164条的规定予以制裁。
借款用途作为借款合同的目的,一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规定或公序良俗,将直接导致借款合同行为无效。
注意:
1、借款时,明确约定将借款用于犯罪,借款人不仅债权不会得到法律保护,还可能会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2、借款时,没有约定借款用途或者是约定有借款用途,而借款人将借款用于犯罪。这种情况下,虽然债权人并不承担刑事责任,但其债权会面临很大的风险,很大可能无法收回本金。
3、常见非法活动如:赌博、走私犯罪、涉嫌犯罪提供逃跑资金等。这些情况下,借贷关系不会得到法律保护,还可能会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以下几种民间借贷行为 容易涉及入刑:
1、集资诈骗,在生活中非常常见,坑人最多,是现在社会影响最大的一种类型。常见的方式是:一个投资项目,很多人都对其进行集资,结果该项目的老板卷钱跑路。这个罪名则要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手段非法集资,数额较大会构成集资诈骗罪。
2、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刑法明确规定的刑事犯罪,指的一个人先聚钱再放贷,从中赚利息差价的行为。
比如一个人给亲戚朋友高利息,把钱都聚集在他那里,也就是所谓的高利贷;然后把钱以更高的利息放贷给别人。这种行为如果达到一定的数额,会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要坐牢。一般个人吸收20万以上,单位吸收100万以上就够罪,通常情况下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罚金另算。
3、还有因高利贷而引发的其他犯罪,比如非法拘禁,绑架,伤害等行为,会构成刑事犯罪。现实中,一些放贷人自知超过法律规定的利息得不到法院支持,为了收回约定的利息,就难免做一些出格的事。
要债人的钱要不回来的时候,就采取极端的手段、以暴力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结果对自己肯定是有影响的。
延伸:放贷高出36%利息 达一定标准属刑事犯罪
针对民间借贷可能出现的种种法律隐患,2019年10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正式实施《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其内容较为明确的界定了非法放贷的犯罪界限,非法放贷违背界限将按照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在《意见》出台以前,司法解释仅对民间借贷利息的合法标准进行了界定:
已支付的借贷利息36%及以下受法律保护,未支付的借贷利息24%及以下受法律保护,职业放贷人出借款项仅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予以保护。
高利贷行为本身却从未被法律认定为刑事犯罪行为。
《意见》出台,对民间借贷具有重大意义:
明确将借款利息36%作为一个刚性标准,高出36%利息,并向不特定对象放贷,且数额、次数、违法收入所得等达到《意见》规定的标准就属于刑事犯罪。
综合以往司法解释,借款利率在36%及以下的,再以放贷人身份为区分:
以借贷为业的,利息约定高于银行贷款利率的,属于非法借贷,高息不受保护;
不以借贷为业,是合法民间借贷,借贷本息受法律保护。
《意见》的实施,明确了借贷行为的罪与非罪的界限,为公、检、法机关在办理借贷案件时准确适用法律提供了依据。涉及金钱,一定了解好相关法律知识,保障好自己的权益。
有法律相关问题可以关注后,私信给小编。有空的时候将一一解答。
抛开情面和人际关系,从理性的角度去判别借款的可行性,否则,借款只能是化为乌有,自己可能还会背上刑事罪名,当事人借款一定要三思。
常见案例:小王为了还赌债,向好友小钱借款,并出具借条载明:“今借到小钱的现金5万元,用于偿还赌债。以自有房屋抵押担保两年内归还。”实际上,两人并未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借款到期后小王也未按期归还。小钱不乐意,持借条起诉要求小王归还借款5万元。
律师分析:小王向小钱借款虽非直接用于赌博,却用于归还赌债,依照《审理借贷案件意见》第11条: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民法通则第134条第3款及《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试行))第163条、第164条的规定予以制裁。
借款用途作为借款合同的目的,一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规定或公序良俗,将直接导致借款合同行为无效。
注意:
1、借款时,明确约定将借款用于犯罪,借款人不仅债权不会得到法律保护,还可能会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2、借款时,没有约定借款用途或者是约定有借款用途,而借款人将借款用于犯罪。这种情况下,虽然债权人并不承担刑事责任,但其债权会面临很大的风险,很大可能无法收回本金。
3、常见非法活动如:赌博、走私犯罪、涉嫌犯罪提供逃跑资金等。这些情况下,借贷关系不会得到法律保护,还可能会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以下几种民间借贷行为 容易涉及入刑:
1、集资诈骗,在生活中非常常见,坑人最多,是现在社会影响最大的一种类型。常见的方式是:一个投资项目,很多人都对其进行集资,结果该项目的老板卷钱跑路。这个罪名则要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手段非法集资,数额较大会构成集资诈骗罪。
2、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刑法明确规定的刑事犯罪,指的一个人先聚钱再放贷,从中赚利息差价的行为。
比如一个人给亲戚朋友高利息,把钱都聚集在他那里,也就是所谓的高利贷;然后把钱以更高的利息放贷给别人。这种行为如果达到一定的数额,会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要坐牢。一般个人吸收20万以上,单位吸收100万以上就够罪,通常情况下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罚金另算。
3、还有因高利贷而引发的其他犯罪,比如非法拘禁,绑架,伤害等行为,会构成刑事犯罪。现实中,一些放贷人自知超过法律规定的利息得不到法院支持,为了收回约定的利息,就难免做一些出格的事。
要债人的钱要不回来的时候,就采取极端的手段、以暴力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结果对自己肯定是有影响的。
延伸:放贷高出36%利息 达一定标准属刑事犯罪
针对民间借贷可能出现的种种法律隐患,2019年10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正式实施《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其内容较为明确的界定了非法放贷的犯罪界限,非法放贷违背界限将按照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在《意见》出台以前,司法解释仅对民间借贷利息的合法标准进行了界定:
已支付的借贷利息36%及以下受法律保护,未支付的借贷利息24%及以下受法律保护,职业放贷人出借款项仅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予以保护。
高利贷行为本身却从未被法律认定为刑事犯罪行为。
《意见》出台,对民间借贷具有重大意义:
明确将借款利息36%作为一个刚性标准,高出36%利息,并向不特定对象放贷,且数额、次数、违法收入所得等达到《意见》规定的标准就属于刑事犯罪。
综合以往司法解释,借款利率在36%及以下的,再以放贷人身份为区分:
以借贷为业的,利息约定高于银行贷款利率的,属于非法借贷,高息不受保护;
不以借贷为业,是合法民间借贷,借贷本息受法律保护。
《意见》的实施,明确了借贷行为的罪与非罪的界限,为公、检、法机关在办理借贷案件时准确适用法律提供了依据。涉及金钱,一定了解好相关法律知识,保障好自己的权益。
有法律相关问题可以关注后,私信给小编。有空的时候将一一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