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任何形式抄袭作业、未完成作业以及考试作弊者的处罚规定:
①初犯者,发抄历史课文、笔记等。数量及书写程度有历史老师规定。
②再犯者,接受历史老师的耐心教育。具体时间和形式由历史老师自由决定。
③三犯者,剥夺其本学期自习资格及所有科目老师辅导权利,由家长领回反省。
2·关于在正课以及自习课上违反纪律者的处罚规定:
①初犯者,当天所有课间在国旗下大声朗读历史课文
(注意:一切不属于独立学习的行为均为违反规律;朗读课文的音量不得小于历史老师课堂讲课的音量;时间总长度不得少于80分钟,当天因可见数量不足而无法完成者,第二天补满,如有本班级同学围观,本次处罚将不算数,需重新接受处罚。)
②再犯者,口含芥末,在国旗下大声朗读历史课文
(注意:芥末数量及口味由历史老师精心调配;芥末不得下咽;历史老师认为其受罚表现良好时,方可终端处罚;其余要求同上。)
③三犯者,剥夺其本学期自习资格及所有科目老师辅导权利,由家长领回反省。
3·关于任何形式迟到者的处罚规定:
①初犯者,当天所有课间在同性卫生间门口站立军姿。
(注意:时间总长度不得少于80分钟,当天因可见数量不足而无法完成者,第二天补满;受罚者必须双手平托纸抽,面带微笑且态度诚恳地对每一位经过卫生间每口的同学或老师说:“您好,需要用纸吗?”)
②再犯者,当天所有课间在异性卫生间门口站立军姿。具体要求同上。
③三犯者,接受历史老师耐心教育。具体时间和形式有历史老师自由决定。
4·关于任何形式仪容不整者的处罚规定:
①初犯者,有历史老师帮助其整理规范,并于第二天交1000字检讨,在班级宣读。
②再犯者,周末负责清洗全班同学的桌布、校服上衣、以及班级窗帘,并于周一上交2000字检讨,家长须在检讨上签字。
5·关于在非规定时间内吃食物或喝水者的处罚规定
①初犯者,自费购买与自己吃的食品相同或相近的食物,站在讲台上,面向同学一次性吃完。
(注意:食品的种类、数量以及具体的吃法由历史老师规定。)
②再犯者,接受历史老师的耐心教育。具体时间和形式有历史老师自由决定。
①初犯者,发抄历史课文、笔记等。数量及书写程度有历史老师规定。
②再犯者,接受历史老师的耐心教育。具体时间和形式由历史老师自由决定。
③三犯者,剥夺其本学期自习资格及所有科目老师辅导权利,由家长领回反省。
2·关于在正课以及自习课上违反纪律者的处罚规定:
①初犯者,当天所有课间在国旗下大声朗读历史课文
(注意:一切不属于独立学习的行为均为违反规律;朗读课文的音量不得小于历史老师课堂讲课的音量;时间总长度不得少于80分钟,当天因可见数量不足而无法完成者,第二天补满,如有本班级同学围观,本次处罚将不算数,需重新接受处罚。)
②再犯者,口含芥末,在国旗下大声朗读历史课文
(注意:芥末数量及口味由历史老师精心调配;芥末不得下咽;历史老师认为其受罚表现良好时,方可终端处罚;其余要求同上。)
③三犯者,剥夺其本学期自习资格及所有科目老师辅导权利,由家长领回反省。
3·关于任何形式迟到者的处罚规定:
①初犯者,当天所有课间在同性卫生间门口站立军姿。
(注意:时间总长度不得少于80分钟,当天因可见数量不足而无法完成者,第二天补满;受罚者必须双手平托纸抽,面带微笑且态度诚恳地对每一位经过卫生间每口的同学或老师说:“您好,需要用纸吗?”)
②再犯者,当天所有课间在异性卫生间门口站立军姿。具体要求同上。
③三犯者,接受历史老师耐心教育。具体时间和形式有历史老师自由决定。
4·关于任何形式仪容不整者的处罚规定:
①初犯者,有历史老师帮助其整理规范,并于第二天交1000字检讨,在班级宣读。
②再犯者,周末负责清洗全班同学的桌布、校服上衣、以及班级窗帘,并于周一上交2000字检讨,家长须在检讨上签字。
5·关于在非规定时间内吃食物或喝水者的处罚规定
①初犯者,自费购买与自己吃的食品相同或相近的食物,站在讲台上,面向同学一次性吃完。
(注意:食品的种类、数量以及具体的吃法由历史老师规定。)
②再犯者,接受历史老师的耐心教育。具体时间和形式有历史老师自由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