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赢抗击疫情攻坚战,保护全县人民群众和合法经营者正当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加强市场价格、食品药品及相关防疫用品的监管,维护全县市场秩序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加强价格自律。凡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的口罩、药品、消毒类防疫用品,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串通涨价,以及其他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
二、食品生产者、经营者、餐饮单位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疫情期间杜绝肉类禽类宰杀,严禁采购、加工野生动物和不明来源的活体动物。认真履行全方位消毒义务,仔细查验进货渠道、检验检疫证明和供货商资质,严把禽类及肉制品入市关。餐饮服务单位取消已订集会宴席,或者与预订者协商择期举行。涉食品类市场主体注意保持自然通风,保证室内空气卫生质量,同时做好在岗员工体检工作,对节后回流的员工进行必要的测温检查,避免发热员工上岗。
三、请全县广大消费者自觉抵制食用野生动物。同时积极监督,发现串通涨价、哄抬物价,野生动物宰杀售卖、食品餐饮经营不规范等行为,及时拨打12315进行举报。
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疫情期间,请广大群众注意个人防护,尽量选择留守家中,出门佩戴口罩,不参加宴席聚餐。让我们共同携手,防控疫情,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