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公告〔2020〕3号)的春节休市安排进行如下调整:
一、延长2020年春节休市至2月2日(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正常开市。
二、原定于2020年1月31日实施的业务,原则上顺延至2月3日实施;上市公司、发行人等另行公告的,按公告处理。
三、上市公司2019年度业绩预告最晚披露日顺延至2月3日。
一、延长2020年春节休市至2月2日(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正常开市。
二、原定于2020年1月31日实施的业务,原则上顺延至2月3日实施;上市公司、发行人等另行公告的,按公告处理。
三、上市公司2019年度业绩预告最晚披露日顺延至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