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陉矿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井陉矿区公安分局
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的通告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为切实稳定社会秩序、净化网络空间,井陉矿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井陉矿区公安分局联合通告如下:
一、对网传信息要仔细甄别,未经证实的消息不得上传发布,不得转发、传播,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二、对已转发的不实信息要快速删除,主动消除不良社会影响。
三、对微信群、朋友圈传播的没有正规来源的聊天截图、视频、音频信息,不得随意转发,并积极向网信、公安部门举报。
四、对通过网络发布、传播虚假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网信、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坚决打击,追究发布人、转发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在此提醒广大网民,网络社会是法治社会,网络空间是法治空间,互联网信息传播有法有规可循,务必树立法治意识,增强辨别能力,要通过官方渠道获得信息,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欢迎广大网民和群众投诉举报网络不实谣言信息。
举报电话:
井陉矿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0311-82083003
井陉矿区公安分局: 82072108或110
举报邮箱:kqwxb1107@163.com
井陉矿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井陉矿区公安分局
2020年1月27日
井陉矿区公安分局
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的通告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为切实稳定社会秩序、净化网络空间,井陉矿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井陉矿区公安分局联合通告如下:
一、对网传信息要仔细甄别,未经证实的消息不得上传发布,不得转发、传播,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二、对已转发的不实信息要快速删除,主动消除不良社会影响。
三、对微信群、朋友圈传播的没有正规来源的聊天截图、视频、音频信息,不得随意转发,并积极向网信、公安部门举报。
四、对通过网络发布、传播虚假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网信、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坚决打击,追究发布人、转发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在此提醒广大网民,网络社会是法治社会,网络空间是法治空间,互联网信息传播有法有规可循,务必树立法治意识,增强辨别能力,要通过官方渠道获得信息,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欢迎广大网民和群众投诉举报网络不实谣言信息。
举报电话:
井陉矿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0311-82083003
井陉矿区公安分局: 82072108或110
举报邮箱:kqwxb1107@163.com
井陉矿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井陉矿区公安分局
2020年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