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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ciliun Canusa Secundum】卡诺莎圣公会议第二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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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2020-02-06 21:24回复
    关于改革之教令
    在教廷特使的主持下,本圣公会议认为,教会的职能缺失、纪律松懈、管理混乱必须予以整顿。本圣公会议一致认为以下诸条应得到全教会的效法与坚守:


    2楼2020-02-06 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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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神圣圣公会议决定,教会的神圣性是不可侵犯的,任何裂教、世俗、异教以任何目的任何行为对教会的攻击都是不能原谅的,将受到全教会的严厉抵制。
      第二条 神圣圣公会议决定,教会不受任何除天主以外的势力的监督与管理,只有圣神才能给予我们启示,才是我们唯一的向导。
      第三条 神圣圣公会议决定,教会各教区在世俗领域中,愿意接受其所在国的引导保持绝对且超然的中立性。
      第四条 神圣圣公会议决定,教会管理以及教廷国内政属于神权事务,任何国家、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名义进行干涉。
      教会主教叙任权在于教会,除教会授予,任何国家、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任命教会的主教,唯有罗马教会任命的主教方为合法主教。
      各地天主教会在主教选择上应当召集本级别的主教教职会议遴选出适当的人选并上报教皇予以任命,当会议出现争议时,教廷有权介入有争议的主教选举。
      第五条 神圣圣公会议决定,教会信众应当向死而生,秉承教会精神,恪守所在国的法律,但凡出现有与教规相驳的时候应当坚守教会法规。


      3楼2020-02-06 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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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神圣圣公会议决定,所有国家的教会都需要遵守罗马教会以及历届圣公会议所颁布的一系列诏书、通谕和其它文件所阐述的内容。对于违反以上内容的教区,教会有权废除其教区开除其教籍,永远诅咒他们。
        第七条 神圣圣公会议决定,神权与世俗乃是天主赐予的平等的两个奥体,但凡支持一方高于另一方的国家教会一律开除教籍并永远诅咒他们。
        第八条 神圣圣公会议决定,教会的教义唯有教会所掌握,唯有基督之代表以及其所领导的罗马教会有权力解释。
        第九条 神圣圣公会议决定,但凡在教会缔结婚姻者必须是天主教徒,无神论及其他教徒教会可以提供教堂供其使用,但任何圣职人员不得为其作见证。
        第十条 神圣圣公会议决定,但凡在教会缔结婚姻者,1、在结婚前,双方都不是教友的,有一方在婚后成为教友,并且导致离婚的原因不在教友一方,可按照保禄特权规定向当地教会写报告,经教会核实,由主教裁定,可以继续享有告诫和圣体。
        2、在结婚前有一方为天主教徒,另一半为非教徒,必须按照伯多禄特权规定向教会申请调查,寄往罗马得到裁定。
        3、结婚前,双方都为教友,因已经在结婚仪式里宣誓承诺过“无论疾病贫穷。。。都不离不弃”,无论他们有无领世俗的结婚证书,只要有过事实肉体结合,都必须遵守‘圣事已遂’的规定不允许离婚。
        4、根据牧民措施,当当事人离婚后,如果保持单身一辈子,则可以领圣体;
        如果能在神父的调节下,破镜重圆也能继续领圣体;
        如果当事人最初在结婚时,由于心智不成熟,不能理解什么是爱,则教会可以宣告其婚姻无效,而领圣体;
        如果当事人有一方性无能或有性障碍等方面疾病并不能得到根治,则教会可以宣告其婚姻无效,而领圣体;
        当当事人再次结婚,一定得履行对婚姻和对教徒信仰的责任,保证婚姻幸福美满,不能再立恶表,否则不能领圣体。并且对于再婚的教徒,为了防止其坏的影响,必须在其他教区领圣体。
        5、只有在当事人双方其中一人出现性无能或者不忠的情况下才可允许离婚,其余原因皆不允许。


        4楼2020-02-06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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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条 神圣圣公会议决定,授予同性恋基督徒民事结合的权力,由一般事务部以及教皇联邦内务部负责具体流程。
          同时,允许地方教会授予女性与同性恋者教会执事身份。
          对于已经晋铎或晋牧圣职的同性恋者,再无公开性取向前保留其职务和神品,同时在圣神的引导下允许他们继续提升职务和神品。
          第十二条 神圣圣公会议决定,规范教会圣人敬礼制度,由神圣礼仪部统一协调。受封前提必须为天主教徒,为信仰和教会做出过贡献,圣洁、正统、不是处于罪恶中且永久退出虚拟国。
          天主之仆品——退出一年未归者,经调查确证即可由地方主教团主席宣福;
          可敬者品——天主之仆品宣福后两年未归者,有大功于教会可在神圣礼仪部审核通过后经神圣礼仪部部长宣福,此时可受本地区教友公开敬礼;
          真福品——可敬者品宣福后三年未归者,有大功于教会,未与教会发生教规教义冲突者可在神圣礼仪部审核通过后由圣座宣福,此时可在罗马以外地区公开接受教友敬礼;
          圣人品——真福品宣福后五年未归者,有大功于教会,为与教会发生教规教义冲突、维护教友利益、维护天主教国家利益、维护天主教会利益者可在神圣礼仪部审核通过后由圣座宣圣,此时可接受全教会敬礼,冠名于教堂,有自己的通用纪念日。
          如在列品后有回归迹象其品级降一级并重新计算年数。
          第十三条 神圣圣公会议决定,重新规划各宗主教荣誉排位:希腊礼君士坦丁堡宗主教、科普特礼亚历山大里亚宗主教、叙利亚礼安提阿宗主教、叙利亚礼耶路撒冷宗主教、加色丁礼巴比伦宗主教、亚美尼亚礼西利西亚宗主教、格鲁吉亚礼第比利斯大公宗主教、迦太基宗主教、凯尔特礼阿马宗主教、米兰宗主教、阿尔勒宗主教、托莱多宗主教、威尼斯宗主教、加尔文礼乌德勒支宗主教、北京宗主教、里斯本宗主教、东印度宗主教、华沙宗主教、约翰内斯堡宗主教、马尼拉宗主教、麦加宗主教、悉尼宗主教、路德礼奥斯陆宗主教。
          第十四条 神圣圣公会议决定,严格限制圣职人员晋牧要求,晋牧教区主教需要在代牧区主教职务上工作一年且无大过;
          代牧区主教需要由修道院院长或者修会分会长职务上工作半年且无大过;
          修道院院长或者修会分会长需要在司铎职务上工作半年且无大过;
          总主教要在教区主教职务上工作一年且无大过;
          宗主教要在总主教职务上工作一年且无大过;
          枢机主教团每年只允许一名主教进入;
          枢机主教团主教工作一年方允许晋牧一级且无大过;
          枢机主教团副团长、枢机司祭与枢机助祭为秘密会议领导,必须由枢机主教级主教担任,且无秘密会议被选举权,且为终身职务。
          第十五条 神圣圣公会议决定,允许在新传教的地区设立自治传教区,由临近的自治会院区派遣司铎进行管理;
          允许在人数少于一人的地区设立自治会院区,由临近的代牧区派遣司铎进行管理,或由修道院、修会直接进行管理;
          允许在少于两人的地区设立代牧区,由临近的教区派遣司铎或主教进行管理;
          同时,批准《基督在教会内》通谕中对于世俗政府参与主教任命的决定。


          5楼2020-02-06 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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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六条 神圣圣公会议决定,各级教区主教应当任命司铎组建自己的咏祷司铎班,任命司铎为总铎、咏祷司铎等职务作为自己的顾问团队。总铎在主教空缺下可以晋牧为教区主教;
            各级总主教应当任命司铎或教区主教组建自己的主教公署,任命副主教、公署长、教务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教或公署长兼任)、牧灵委员会主任委员等组织作为自己的顾问团队。副主教在主教空缺下可以晋牧为总主教;
            各级宗主教应当组建自己的宗主教府,任命宗主教府署理主教、总务司铎、教务委员会主任委员、牧灵委员会主任委员等组织作为自己的顾问团队。在宗主教空缺下由署理主教代理宗主教职务。


            6楼2020-02-06 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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