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城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13号)
为避免因人员流动造成疫情扩散传播蔓延,依据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阿城区在外探亲、旅游、度假、就业、务工、求学、经商等一切人员(含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一律不得返回阿城。
二、外地人员禁止进入阿城,任何人不得擅自容留私自进入人员,通勤人员不允许往返,要在工作地自行解决住宿问题。
三、因特殊需要确需进入阿城的,企业人员由区工信局负责审核,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由所在单位负责审核,其他人员由所在地镇(街)负责审核,报指挥部批准同意方可进入,但必须持出发地《健康证明》,同时居家或集中隔离14天(费用自理)。
四、所有离阿人员,必须先到所在镇(街)、村(社区)说明离阿原因,开具证明,并提前预约体检医院进行体检,持《健康证明》24小时进出阿城有效。
五、除涉及保障城乡运转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工业企业外,未经区工信局审核、区指挥部批准同意、达不到测温消毒隔离等防控措施要求的任何企业,不许复工。所有建筑行业企业3月底前一律不得开工、备料,外地工人一律不得返回。
六、继续实施车辆按日期、尾号通行临时交通管制措施。
对拒不执行以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惩处。本通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解除日期另行通知。
阿城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9日
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13号)
为避免因人员流动造成疫情扩散传播蔓延,依据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阿城区在外探亲、旅游、度假、就业、务工、求学、经商等一切人员(含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一律不得返回阿城。
二、外地人员禁止进入阿城,任何人不得擅自容留私自进入人员,通勤人员不允许往返,要在工作地自行解决住宿问题。
三、因特殊需要确需进入阿城的,企业人员由区工信局负责审核,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由所在单位负责审核,其他人员由所在地镇(街)负责审核,报指挥部批准同意方可进入,但必须持出发地《健康证明》,同时居家或集中隔离14天(费用自理)。
四、所有离阿人员,必须先到所在镇(街)、村(社区)说明离阿原因,开具证明,并提前预约体检医院进行体检,持《健康证明》24小时进出阿城有效。
五、除涉及保障城乡运转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工业企业外,未经区工信局审核、区指挥部批准同意、达不到测温消毒隔离等防控措施要求的任何企业,不许复工。所有建筑行业企业3月底前一律不得开工、备料,外地工人一律不得返回。
六、继续实施车辆按日期、尾号通行临时交通管制措施。
对拒不执行以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惩处。本通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解除日期另行通知。
阿城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