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两把锁头问题试作一推论来探讨。以目前已知信息来看,厕所门原先被旧锁锁住的,藏尸后被新锁锁住,中间存在一个整开旧锁的问题以及新锁来源。假设一按原审判决书,张志超作案后是踹开厕所门,结果得是门包括门别都没坏,只是锁头被踹开,因为之后门还得锁上,要是门坏了锁不上就编不圆了。可是按一般常理,只把锁头踹开门别还没坏的可能性是不大的。假设二这里是移动现场,凶手作案后选择这里作为最后藏尸地点,还原这一过程会大有发现,凶手先要整开旧锁,如果没钥匙很可能就得先撬锁,会用到工具,然后移尸,这可能就得需要往返两次,最后将准备的新锁锁上。这个过程完成时间上看是需要较长时间的,甚至还需要准备时间比如买锁(不知当时有没有对近期出售过同型号锁头的商店做排查),完成移尸这么大的工程又不能留在血迹物证等线索,能让凶手有这个时间而不被发现很大可能是学校放假,10号失踪26号学校放寒假(不知期间有没有双休日休息),学生期末考试完放假,教职员工有的还是会再上几天班的。学校里没有人而凶手又能进入学校,这个过程凶手有较为充裕的作案时间,不但完成上述工作还和尸体待了一段时间(有辱毁尸体行为),甚至从衣物和书的摆放位置 来看还很冷静从容恶狠,从这些方面推测不知大家对这个凶手的轮廓有怎样的认识,这个人又是学校里的人,这个范围应该已经很小了,真不是一般人啊。至于死亡时间,从两套不同衣服和其它特征来看推测有可能不是失踪后马上被害,如果是10号之后被害那失踪这段时间她在哪?如果那两套不同的衣服确是她换过的那么她什么时间在哪换的?最能认识这两套衣服的就是她的家人,真是留下了巨大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