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一共三人2月13日因为出门需要通行证,经问过家人有没有通行证后,因没有,来到分管我们住家的社区,西山社区来取通行证,结果告知我,已领取,回家后我问家人并没领取,2月15日,因为本人过敏药物吃完,需要出去购买,又来西山社区领取通行证,结果两个工作人员,说不知道不归他们管,一个工作人员说发到户主本人手啦,我说没有发,死犟发了,我没办法说要报警,工作人员说随便就是发了,警察局说这是不归我们管,然后我找到西山社区主任电话,说明本人情况,因过敏需要出去买药,主任确让我明天在来,然后挂我电话,我想问一下,你们懂啥叫过敏不,没事我需要出去吗?过敏严重也是会死人的